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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深圳特區報》報道上下班儘量選乘公共交通,公務車每週至少有1個工作日停駛,公文傳遞除統一由專人報送領取外,儘量拼車出行……3月30日,深圳市交警局倡議全市2000余名交警響應“愛我深圳、停用少用、綠色出行”行動。
3月30日,深圳市交警局綠色出行申報儀式現場,民警紛紛申報綠色出行。市交警局有關負責人宣讀了《倡議書》,倡議全體交警完成“1+3”申報。即在3月底前,每位民警必須申報至少1輛私家車參加“綠色出行”活動,並在4月15日前,發動親朋好友申報至少3輛私家車參與停駛。每年每輛車至少義務累計停駛30天,停駛時間為工作日7時30分至19時30分。
交警局還鼓勵民警購買使用低碳環保的電動汽車,鼓勵倡導住址較近的民警和員工步行或使用自行車上下班。鼓勵倡導民警和員工日常生活休閒多使用自行車出行或通過自行車換乘其他公共交通。
從3月31日起,深圳交警部門所有公務用車,按照車牌尾號對應日期數字每週工作日停駛一天。週末除緊急公務外,全部停駛。
交警局公文傳遞除統一由專人報送領取外,儘量拼車或搭乘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