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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大案進行時 猜測是被踢出的王子復仇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14: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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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資料圖)

新鴻基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江(資料圖)

新鴻基地産董事總經理郭炳聯(資料圖)

新鴻基非執行董事郭炳湘(資料圖)

  核心提示:許仕仁的案情,可能與他任職積金局行政總裁和政務司司長期間,涉嫌以“不交租入住新地豪宅”方式收受利益有關。

  3月30日下午,香港港灣道30號,香港新鴻基地産中心顯得很平靜。大門口,除了稀稀拉拉的蹲點記者外,出入大廈的人不多。

  下午2點半左右,從郭家大宅開出一輛車牌號為PLXXXX的香檳色奔馳車,3點左右,這輛車駛進新鴻基地産中心,但郭氏兄弟並未現身。

  消息稱,新鴻基地産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新地,00016.HK)高層正在召開緊急會議,確定應對方案。新地發言人未就此事置評。30日晚些時候,新地發佈公告稱郭氏兩兄弟已經返回公司履行職務。

  3月29日,香港廉政公署以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為由,拘捕新地兩名執行董事郭炳江、郭炳聯兄弟及香港特區政府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從今年3月19日至今,已共有8人被捕,其中3名為新地執行董事。29日晚11時20分左右,郭氏兄弟及許仕仁均獲保釋。

  據港媒報道,目前,許仕仁已選擇擔任廉署污點證人。廉署發言人30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對此事不予置評。

  “污點證人仍然有可能被律政司檢控。”一位不願具名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向本報記者解釋,但作為污點證人可能有機會與律政司之間達成一些協議,律政司可能放棄對其的檢控。

  據港媒報道,另5名被捕人員中,除許仕仁外,均非新地或政府人員,而是一些“中間人”。新地7名執董之一的陳啟銘已於今年3月28日去世,享年80歲。另外,香港律政司長黃仁龍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薜偉成處理許仕仁案件。

  禮頓山豪宅疑雲

  據了解,許仕仁的案情,可能與他任職積金局行政總裁和政務司司長期間,涉嫌以“不交租入住新地豪宅”方式收受利益有關。

  現年64歲的許仕仁,1970年加入港府,曾任政府經濟司等多個決策科,亦曾借調到廉政公署,1997年後出任財經事務局長。2000年,他離開政府並出任強積金管理局行政總裁。2003年8月許離開積金局,自組私人顧問公司“德福企業有限公司”。2005年,許仕仁重返政府,出任政務司司長直至2007年卸任。

  許仕仁與新地的淵源深厚。許母出身名門,許仕仁自小便與郭氏三兄弟是玩伴。2004年他接受新地邀請擔任新地旗下九巴董事,並擔任新地顧問。據港媒報道,2004年6月19日,西九項目截標,政府合共接獲5份建議書,當中包括新地參與的“活力星”入圍。許仕仁曾為新地就競投西九項目提供意見。

  2005年,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前,他已辭任新地顧問,但傳聞擔任顧問期間,他曾收受新地顧問費近千萬港元。另外,德福企業有限公司辦公室位於新地持有的中環國際金融中心(下稱國金中心)一期。

  新地官網信息顯示,新地在香港的寫字樓正包括國金中心。據港媒報道,2002年末,許仕仁離開積金局前,曾涉嫌未交租金即入住位於香港跑馬地禮頓山、由新地開發的兩個共逾4000呎的相連豪宅,當中累積涉及租金至少132萬港元。直至2003年11月起,許仕仁才開始每月交租,每單位5.5萬港元,每月合共交租11萬港元。後來租金加至每單位8萬港元,即每月租金16萬港元。

  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後,並未如往屆前任一樣搬入政務司司長官邸,而是繼續住在禮頓山。有港媒報道,這段時間,許仕仁亦曾出現未交租情況。任政務司司長後,許仕仁接手西九發展計劃。2006年,許仕仁以財團反對為由,推倒整個計劃。

  港媒報道稱,許仕仁入住禮頓山住宅,亦涉嫌“不交租”收受利益。這次調查主要方向,是許仕仁在任期間租住的新地豪宅是否按照市價交租,是否有支票或轉帳向新地等。

  據稱,許仕仁的禮頓山住所,是6座20樓A、B室的全層單位,總面積4476平方英尺,其中B室由新地直接持有,A室由新地或郭氏相關要員持有,組成相連單位。

  另外,許仕仁還涉嫌獲安排毋須抵押品的銀行透支戶口,讓他可以不斷透支資金,以維持其奢華生活。廉署高層已下令成立專責小組,由一名執行處助理處長帶領調查。廉署執行處在2010年便開始接獲有關貪污指控展開調查。

  地産豪門的兄弟戰爭

  29日晚,新地董事局宣佈,郭炳江及郭炳聯于當天通知本公司,彼等因懷疑涉及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的調查而被廉政公署拘留。根據廉政公署向本公司發出有關本公司寫字樓之搜查令,公司被要求向廉政公署提供若干有關指控的資料。

  消息人士稱,該案件由廉署執行處首長李銘澤領導,29日派出數十名調查員到多地,取走大批計算機及文件。

  這位人士透露,在新地,郭炳江主管物業發展、土地收購、建築業務,郭炳聯除負責物業投資及財務外,還掌管新意網(8008.HK)及數碼通(315.HK)兩間上市公司等。郭炳江太太梁潔芹負責集團的採購及建築部,郭炳聯太太劉寶賜擔任法律顧問並負責法律、財務及租務部門。

  業內傳聞該案件被揭發與郭氏三兄弟的長兄郭炳湘有關。

  郭炳湘當時在外有“紅顏知己”唐錦馨,也將保守的郭老太惹怒。郭炳聯和郭炳江聯手將郭炳湘踢出新地。

  2008年2月18日,新地突然發出通告,指主席兼行政總裁郭炳湘因個人理由暫時休假,其職務改由郭炳江及郭炳聯分擔。被逐出“豪門”後,郭炳湘曾向法院上訴,質疑陳巨源處理一幅新界地皮的方式有問題。當時該地皮所有者原本已有意將地皮賣給新地,陳巨源卻通過另一家公司為新地買入地皮,價格比業主此前的叫價更高。

  據了解,廉署在接獲郭炳湘舉報後,于2008年已開始介入該案進行調查。早期的調查方向是許仕仁在離開積金局後約3個月便擔任新地顧問,及收取鉅額顧問費。不過經調查發現此事並無蹊蹺,調查一度陷入僵局。

  一年前,廉署收到郭炳湘進一步舉報,得悉許仕仁入住的禮頓山住宅,享有至少一年期的免租期。2002年10月,許仕仁拿到該房鑰匙併入住。而2003年7月,他才離開積金局。巧合的是,2011年,許仕仁曾以“個人理由”退出工商銀行獨立非執董的選任程序。另外,雖然許仕仁愛馬如命,卻突然出售名下馬匹“各適其適”,不少馬圈中人都感到事不尋常。

  在香港,廉署的調查和執法有極大獨立性,廉署專員執法過程只需向行政長官一人負責和彙報工作。同時,《廉政公署條例》賦予廉署逮捕、扣留和批准保釋的權力;《防止賄賂條例》則賦予廉署扣留旅行證件和限制處置財産的權力,防止貪污分子試圖逃離

  香港、或設法清洗黑錢以避免法庭充公其以不正當手段斂得的財産。

  不過,廉署的調查也極具神秘色彩。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任何人士在未經授權下披露廉署的調查詳情,即屬違法。在調查進行的過程中,如過早向外透露資料,會影響調查工作及被投訴人的聲譽。

  此次廉署拘捕郭氏兄弟及許仕仁,分別依據《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和第8條,以及普通法中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和第8條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及罰款50萬港元;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則沒有判刑上限,不過,若在區域法院審理,最高判刑為7年。

  一夜蒸發160億

  事件發生當日的3月29日,新地在美國的預托證券(ADR)已經大跌20%。3月30日早上,新地股票復牌後即一路下挫,當日最高跌幅一度超過15%,新地市值瞬間蒸發450億港元,為1998年以來最大跌幅。當日成交量比3月28日放大27倍,最終以每股96.5港元收盤,跌幅超過13%,較停牌前每股下跌12.7港元。

  目前,郭氏家族通過信託基金持有新地股份,信託基金基本分成3份,郭老太鄺肖卿是該等股份權益的全部受益人。新地最新的財務數據顯示,郭炳湘已經被踢出家族信託基金。截至2011年12月31日,郭氏家族通過信託基金共持有新地股份約10.94億股,郭炳聯和郭炳江兩兄弟的持股佔已發行股份的比例分別為15.82%和15.79%。以今日跌幅計算,郭家一天之內財富縮水160億港元!

  “短期內新地股票必然承受巨大壓力。”一位中資券商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新鴻基是一個家族企業,如果郭氏兄弟被定罪,可能引起企業內部劇變。

  瑞信認為,郭氏兄弟被拘還只是冰山一角。面臨危機的不僅是香港藍籌股,港府的信譽度也面臨挑戰。投資者擔心其持有的恒指成份股公司是否與港府之間存在交易,而一旦存在交易,投資者是否還應該大量持有這些藍籌股。

  30日,新地股票已經遭到外資券商大筆拋售。經濟通數據顯示,當日十大凈賣出券商清一色外資機構,累計凈賣出額達28.58億港元,其中,凈賣出額最高的三大機構依次為花旗、瑞信和麥格理。

  亂世之中,亦不乏“勇者”接盤。

  “也有人認為今天的大跌是難得的入場機會。”一位中資券商人士告訴本報記者,當日已經涌現不少買盤。

  根據經濟通的統計,30日,新地股票的接盤者以本地券商為主,包括哥連頓證券、中銀國際證券、耀才證券、信誠證券等,10大凈買入券商的累計凈買入額為17.96億港元。有趣的是,30日凈買入額最高的香港本土券商哥連頓證券,在3月26日和27日分別為凈賣出額最高和次高的券商。

  3月29日,郭氏兄弟被廉署請喝咖啡後,董事局決定仍讓其繼續擔任聯席主席職務。香港中文大學經濟及金融研究所主任范博宏認為,郭氏兄弟繼續擔任新地職務在短期內是可行的,但此事需要家長出面處理,現在三兄弟各自都有問題,郭老太很難不再出面。

  30日,標普已經將新地列入負面觀察名單,3個月內可能下調評級;同日,穆迪也將新地的A1高級無抵押債券評級的展望,從穩定修訂為負面,並表示,若有進一步的不利情況,穆迪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要角陳巨源

  事件發生10天前,即3月19日,新地已宣佈執行董事陳巨源因懷疑涉及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的調查而被廉政公署拘留。陳巨源是郭氏三兄弟以外新鴻基地産中最核心的高管之一,今年66歲,在新鴻基地産工作近40年,任執行董事20餘年,曾為郭氏兄弟之父郭得勝的秘書。陳巨源在新地專責收購土地及工程策劃,主要是收購新界農田。

  “香港政府很少去收地,除非是與公眾利益相關的開發項目。”香港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産學系教授許智文告訴本報記者,與內地不同,在香港,私人用途的土地一般由開發商負責收地。

  香港地政總署負責徵收私人土地作公共項目用途,收地後,政府會給予業主公平合理的補償。而私人用途的土地,原則上只需要開發商和業主之間達成協定即可,無須政府部門的批准,交易完成後,雙方須向香港土地註冊處登記並更新相關信息。

  據港媒報道,陳巨源被捕緣于新界大圍香粉寮項目的土地購買,該塊土地業主原有意直接將地賣給新地,陳巨源卻表示不感興趣,此後再通過第三方公司以高價買入,而與陳巨源一同被拘捕的4位“中間人”則從屬第三方公司。

  “開發商收地有很多方法。”許智文向本報記者介紹説,有些地産商可能親自收地,有些則會通過專業的收地機構,買賣結果也是市場化的競價結果,收穫土地的開發商往往是出價較高者。

  許智文説,發展商通過仲介人收地過程中,給仲介人的佣金很可能提高收地整體成本。此外,如果開發商提前獲得政府規劃的相關信息,如地鐵線路規劃等,在其附近收下的土地未來增值的空間就會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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