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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長沙市漁業部門獲悉,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湘江長沙段實施春季禁漁,具體禁漁水域為湘江長沙段(昭山至鐵角嘴)、瀏陽河段(東屯渡大橋至湘江河口)、撈刀河段(廖家渡橋至湘江河口段),水域內禁止所有捕撈。市民如發現有違反禁漁規定的行為,可撥打0731-88667058、82273400舉報。
【現狀】千條湘江魚 大魚才6條
今年2月20日—3月5日,長沙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開展了湘江長沙段漁業資源調查第一階段工作。本次調查監測到的魚類品種只有16種,而上個世紀70年代湘江水域常見的經濟魚類近40多種;據採樣統計,湘江魚類個體普遍較小,本次監測到的1104尾魚平均體重不到0.5公斤,1公斤以下的有993尾,佔總數的89.94%。4公斤以上的大魚只有6條。
湘江漁業資源銳減也導致了漁民收入降低。漁民現在單船一天最高捕撈量為30公斤,最低僅為2.5公斤,均捕撈量僅為7.5公斤左右。而據了解,在上世紀70年代,漁船單船作業一天能捕撈100公斤魚。
【建議】加大對非法捕撈打擊力度
“要維護水域生物多樣性,應該繼續做好湘江魚類人工增殖放流工作。”長沙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副站長漆玉學告訴記者,近年來,長沙每年都向湘江投放大量的優質魚種以增殖魚類資源。他建議增加人工增殖放流魚種的數量和規格,特別是大幅度增加“四大家魚”的魚種數量和規格,加快湘江魚類資源的恢復。
對於湘江長沙段每年實行的三個月的禁漁,漆玉學表示禁漁取得一定的效果。“要最大限度地恢復和養護湘江魚類資源,保護湘江水域生態環境,我建議延長禁漁時間。”
對湘江漁業資源破壞最為嚴重的,一是污染,第二就是非法捕撈。“電力捕魚、沙套子、迷魂陣,現在我們又發現有人使用電網捕魚,這對湘江漁業資源可是趕盡殺絕啊!”漆玉學希望相關部門聯合起來,加大對非法捕撈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措施】禁漁期禁止一切捕撈作業
“春禁一碗籽,夏收一擔魚。”每年4月到6月是魚類繁殖的高峰期。在這個時期,禁止一切捕撈作業,不僅保護親魚産卵、孵苗,而且也保護了幼體的生長。禁漁從而達到增殖種群,保護資源,增殖資源提高捕撈産量的目的。
市漁政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禁漁期內,要做到“江中無漁船,岸邊無網具,市場無河魚”。水域內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的所有捕撈、動用浮水工具垂釣作業。捕撈人工繁殖生産用種魚及科研需要用魚必須經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實施。對於違反禁漁規定的違法作業行為,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將嚴格依法進行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沒收漁獲物、漁具、違法所得和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製造、銷售禁用漁具的,除沒收非法製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外,並處1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