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下月起,武漢出租車企業要出資為主班和副班司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近日,市出租車暨汽車租賃協會下發《關於開展出租汽車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自律意見》要求,從今年4月1日起,企業必須為所屬車輛的承包駕駛員和受聘駕駛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費為180元/人/年,每車按主副班各1人共兩人投保。保險項目和最高賠付標準為:意外傷害死亡或殘疾20萬元,急救保險金2萬元,疾病身故5萬元。同時,各企業要設立意外險專管員,全程負責意外險的辦理和理賠。 此前,武漢出租車司機的意外傷害險都由司機自願出資購買。對今年已經自行購買的司機,4月1日後的保費額,將由保險公司按每月15元的標準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