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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罐車從橫臥院內的大槽罐內抽取熱水
“水廠”人員提供的票據
無證“水廠”抽取地下水,廉價賣往洗浴中心,日銷水400噸
雖然幾年來屢被曝光,至今頑強生存,且擴大經營,難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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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地下“水廠”,抽取地下水加熱後,以每噸20元價格銷往洗浴中心,每天銷售水量達400噸左右。該“水廠”存在多年,且媒體曝光多次,但其依然生意興隆。昨天,鄭州市水政監察支隊執法人員接舉報查看後稱,抽取地下水資源銷售,已進入市場流通領域,歸屬工商部門管理。他們監管此事,在法律上存在盲點。然而,大約一個小時後,水政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又表示,該“水廠”涉嫌無證取水,已責令其停業整頓,接受調查。
【投訴】
有人抽取地下水廉價賣給洗浴中心
昨天,鄭州西郊一位洗浴中心從業者透露,他供職的洗浴中心,老闆從附近購買五六十攝氏度的熱水後,添加些自來水,就開始供消費者洗浴了。這位從業者説:“我觀察多天,發現這些熱水是有人抽取地下水經加熱後,廉價銷往洗浴中心的。”這些熱水每噸20元,洗浴中心選用它作供水源,比自己加熱自來水要便宜得多,“一個中等洗浴中心,光供水這一塊,一年就能節省10多萬元。”他憂慮地説,鄭州是個缺水的城市,看著每天大量的地下水被人廉價銷售,甚為心疼。
昨天上午9時許,在鄭州市華山路與潁河路交叉口附近的東海洗浴門口北側,記者看到一輛車號為豫AC6199的槽罐車,上面覆蓋著綠色帆布,車頭朝東
停泊路邊。在槽罐車右側,接出一根直徑約10厘米、長數米的管子,它一頭連接槽罐,一頭通往洗浴中心。司機麻利地將管子連接好,徑直走向洗浴中心,“他結賬去了。”知情者透露。
約20分鐘後,這輛槽罐車將熱水傾倒完畢,司機驅車沿華山路疾駛北上,行至鄭上路不見蹤影。
【追訪】
賣水的“水廠”
曾被多次曝光
記者跟隨報料者驅車圍繞鄭上路,尋找該槽罐車。上午10時許,在鄭上路立交橋北側的牛莊南街,這輛槽罐車再次出現。只見它從鄭上路立交橋下掉過頭,沿鄭上路東行,右拐至華山路南行。一路跟隨,該車再次停泊東海洗浴,傾倒熱水。
30多分鐘後,該車沿華山路行至中原路,闖過路口紅燈繼續北行。記者尾隨該車進入後牛莊村,該車駛入一個佔地約2畝的院子,院裏同時還停靠了3輛槽罐車,等待從橫臥院子中央的大槽罐內,吸取大量的熱水。
大槽罐西側,幾間破舊的房子裏,擺放多臺大型洗衣機,七八名工人忙著清洗被褥。一名女工説,這裡洗滌公司跟“水廠”是一家,老闆不在。
“怎麼又是這家‘水廠’?!”在現場,記者剛剛站定觀察,便發現其非常眼熟。2006年4月25日,本報以《能人發水財鄭州郊區水“流”向各浴池》為題刊發的報道中,就曾提到這家“水廠”抽取地下水加熱後,銷往多家洗浴中心。
2007年8月21日,本報再次發文,深度調查鄭州郊區井水資源。當時,位於鄭上路後牛莊的這家“水廠”再次被曝光披露。文章刊發後,相關職能部門曾表示,要依法進行處理。
然而,幾年過去了,為何這家“水廠”非但未被取締,反而生意更加紅火?
【內幕】
日銷400噸水利潤相當可觀
“生意好得很啊,每天能銷售400噸水。”調查中,供職于這家“水廠”的一名司機透露,“水廠”老闆姓周,幾年前購買了五六輛槽罐車,雇用司機往洗浴中心送水。
據這名司機介紹,他們全天24小時送水,冬季忙的時候,一天可送七八車次。每輛槽罐車荷載10噸水,銷售一車獲利200元。“這些水是自來水嗎?”面對詢問,這名司機笑言,使用自來水價格昂貴,他們用的水是從院內深水井裏抽的,不受限制,想抽多少都可以。
“這些水怎麼加熱的呢?”針對這個問題,這名司機坦言,周老闆非常有能耐,從毗鄰的熱電廠接來熱氣管道,用來加熱抽取的地下水。冰涼的地下水,很快能加熱至70攝氏度左右。洗浴中心根據需要,再添加自來水。這名司機説,假如洗浴中心使用自來水,再通過電或者天然氣加熱,勢必會加大運營成本。他説,老闆擴大經營銷售熱水,除了受利益驅動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他的人脈關係非常好,“出啥事兒都能擺平”。
【舉報】
執法查處“水廠”一波三折
昨天上午11時許,針對這家“水廠”暴露出的問題,記者致電鄭州市水政監察支隊舉報。約40分鐘後,劉文秀科長帶領幾名執法人員,趕至現場查看。
驅車趕來途中,劉科長多番詢問“水廠”地址,表示是首次接到舉報,不清楚它的詳盡地址。此時,記者看到,停在院子裏的幾輛槽罐車,不再灌注熱水,司機們將車開往別處。
待劉科長和幾名執法者走進“水廠”後,現場查看了一下,就稱這家“水廠”抽取地下水加熱銷售,其行為已經進入市場流通領域了,屬於工商部門監管的範疇。“我們再執法,沒有法律依據,存在執法的盲點。”劉科長等人表示。
在現場,廠裏人員提供了《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這是鄭州市供水節水技術中心為這家名為“鴻潔洗滌有限公司”開具的最近3個月的水資源費,每月1300元左右。
手握幾份票據,劉科長等人稱,周某抽取地下水使用,已繳納過水資源費,顯示水資源並未浪費。“水資源費是對洗滌公司開具的,怎麼能涵蓋其銷售的地下水呢?”面對記者的追問,劉科長未作回答。現場執法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記者離開“水廠”約一個小時,劉科長反饋信息稱,該“水廠”提供不出取水證涉嫌違法,已對其下達了《責令停止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
【追問】
無證“水廠”為何經久不倒?
“我們是首次進行查處。”昨天下午,鄭州市水政監察支隊相關人士稱,他們同鄭州市節水辦同屬於鄭州市水務局管理,均係該局的二級機構。按照內部規定,但凡是納入鄭州市節水辦的業務,他們不再進行查處。“我們和節水辦,有業務交織的地方。前期的監管,節水辦比較熟悉。”這位人士表示,他們已責令“水廠”立即停業整頓,並要求老闆周某接受調查。事實核查清楚,將依法對其處以2萬元到10萬元的罰款。
昨天下午,鄭州市節水辦監察科陳科長受訪時稱,這家“水廠”隸屬於後牛莊村,按照國家法規,村民抽取地下水使用,不再收取相關費用。目前,他掌握的情況是,“水廠”提供的水源,僅有小部分供村民使用,而剩餘部分則由洗滌公司使用。
陳科長説,向洗滌公司收取水資源費,開始於2008年,到目前為止,供村民用水及洗滌公司用水,均沒有安裝水錶。他説,安裝水錶是防止抽取地下水加熱銷售的有效辦法,但是在2008年的時候,該區域地下管網複雜,安裝水錶一直沒實現。“我們考察一週後,再考慮是否安裝水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