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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9時10分許,一輛白色的豐田轎車停在長春市寬平大路與進化街交會處附近的輔助車道上,右後輪有血跡。
司機:開車撞傷了小狗
司機姓李,一名中年女士,家住在附近。她説,9時左右,她開車行駛到路口的食雜店時,聽到後面傳來一陣狗叫聲,於是,她下了車。“我看到一條小狗滿身是血地往食雜店裏跑,我也跟了進去,掏出200元錢給老闆,讓他帶著小狗去看病。”
但食雜店老闆要求李女士帶著狗去看病。李女士只好給愛人姜先生打電話。姜先生趕到後,與食雜店老闆夫婦帶著狗去了寵物醫院。
李女士説,開車到食雜店附近時,前面沒有車輛和障礙物,車通過食雜店後才聽到狗叫聲。她第一時間撥打了報警電話和保險電話。
9時50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對事故原委進行了登記。隨後,他來到了景陽大路附近的寵物醫院,在二樓診室,一隻半米長的灰色小狗趴在桌子上,鼻子處還有血跡,左前肢綁著繃帶打著點滴。
“早上我準備帶它遛彎,剛從店裏出來,它就掙脫鏈子往前跑,被這輛車軋了。”食雜店老闆劉先生説,小狗是一位好朋友送的,不知道什麼品種,剛兩個月大,還沒去辦理狗證。
保險公司:理賠看是否有狗證
據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説:“如果市民養的不是名犬,並且沒有狗證,那麼要根據犬的受傷情況而定。如果犬死亡,我們就會按照物件來賠付,例如犬的個頭和斤數,估算價格賠付。如果犬是名犬並且有狗證,死亡的話我們會去鑒定機構鑒定犬的市場價格,然後進行賠付。”
他表示,如需保險公司賠付,必須有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寵物醫院的治療消費憑證。一般無證並且不是名犬,2000元以下給賠付,超過數額要根據情況而定。
律師:狗的主人應負全責
11時許,經過協商,姜先生支付了400元的檢查費用後又墊付了1670元的醫療費用。
對此,吉林大旭律師事務所王姝律師表示,機動車道不允許家畜和寵物行走,養狗主人也沒有拴狗鏈,最主要的是狗沒有飼養證件。導致路上行駛的車輛為避免撞到狗而發生車禍,或撞到狗後車輛受損,只要司機確屬正常行駛的,狗主人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5時許,姜先生來電説,保險公司通知他將對此次事故進行全部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