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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杜娟)省環保廳有關人士指出,包括“重點城市群大氣複合污染綜合防治技術與集成示範”(863重大項目)成果和亞運會、亞殘運會、大運會大氣質量綜合治理的成功實踐表明,加強區域內VOCs的綜合防治是從根本上解決珠江三角洲地區大氣灰霾污染問題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切實改善區域空氣質量,提高區域大氣能見度的根本途徑和必然選擇。為此,省環保廳于近日印發了《關於珠江三角洲地區嚴格控制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廣州、深圳、東莞、佛山、中山5市率先開展VOCs污染防治試點工作,推行清潔生産審核制度,逐步探索建立VOCs排放總量控制制度;2013年起,珠江三角洲地區全面開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規範VOCs排放工作。
加強監控石油加工業
有關部門鋻於VOCs的排放大戶主要集中在石油加工業、基礎化學原料製造業等。因此《意見》中要求,要加強石油加工行業全過程控制。加強其生産過程、燃料油和有機溶劑輸配及儲存過程等全過程控制, 在有組織排放點必須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在廠界安裝VOCs無組織監控設施並與當地環保部門聯網。對工藝單元排放的尾氣進行回收利用或廢氣處理。2015年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區內石油化工企業的生産工藝單元必須安裝工藝廢氣循環利用裝置,對難以回收利用的應採用燃燒方式或吸收、吸附、冷凝等物理方法進行末端治理和排放控制。
清理保護區污染源
此外,《意見》還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區應結合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環境容量要求,引導VOCs排放産業佈局優化調整。在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和其他重要生態功能區實行強制性保護,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業,並逐步清理現有污染源。在水源涵養區等生態功能區實施限制開發,加強對排污企業的清理和整頓。原則上珠江三角洲城市中心區核心區域內不再新建或擴建VOCs排放量大或使用VOCs排放量大産品的企業。
省環保廳近日正式印發通知,要求在珠三角嚴格控制VOCs的排放,珠江三角洲城市中心區核心區域內不再新建或擴建VOCs(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大或使用VOCs排放量大産品的企業,而廣州、深圳、東莞、佛山、中山五市從即日起率先開展VOCs污染防治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