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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訊增資玩穿越 固定資産評估報告不翼而飛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5日 08: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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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晚間,廣東通宇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通宇通訊)發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説明書,擬發行3000萬股,將於深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吳中林、時桂清夫婦。中國網財經在查閱公司招股書後發現,通宇通訊在歷史增資過程中存在明顯瑕疵,第一次增資過程中存在兩大問題。

  增資數額前後不一致 兩方報告數據“打架”

  招股書披露,1998年12月19日,通宇有限(通宇通訊前身)作出《股東會決議》,決定增加註冊資本,根據該《股東會決議》的規定,“吳中林增資90萬,其中現金出資70萬元,網絡分析儀一台價值20萬元,時桂清增資60萬元,其中現金60萬元,共計增資150萬元。

  1998年12月21日,中山市興中審計師事務也出具了興中驗字[1998]96號《驗資報告》,報告顯示,截至1998年12月21日止,吳中林實際投入貨幣資金80萬元,固定資産40萬元;時桂清實際投入貨幣資金40萬元,固定資産40萬元,共計增資200萬元。

  顯而易見,1998年12月19日作出的《股東會決議》與中山市興中審計師事務出具的興中驗字[1998]96號《驗資報告》內容不一致。《股東會決議》與《驗資報告》相比,少了10萬元貨幣資金,多出了60萬元的固定資産。

40萬元固定資産歸屬存疑 資産評估報告不翼而飛

  中國網財經發現,在“多出”的固定資産中,包括小轎車(佳美)一輛(除去作價20萬元的網絡分析儀,小轎車作價20萬元)、時桂清位於中山市的商品房兩套(作價40萬元)。而中國網財經在查閱相關資料後發現,在1998年的歷史增資中,實際控制人吳中林、時桂清夫婦增資的這部分固定資産並未嚴格按照法律手續辦理過戶到公司名下,而這筆價值40萬元的“債”在公司上市前的2010年底才以現金形式納入公司麾下。

  根據招股書也披露,在“增資”後,小轎車並未依法辦理過戶手續,仍是董事長吳中林的專車,而兩處房産也並未歸入公司。通宇通訊招股書中對此的解釋僅為“更能體現出對投資者和債券利益人的保護”。

  如此“感性”的解釋,卻並不能得到法律上的認可。

  根據《公司法》第25條的規定,“以實物、工業産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産權的轉移手續”,因此,此次增資的固定資産小轎車、房産未辦理過戶轉移手續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對於以上作價40萬元的固定資産,在12年之後,吳中林、時桂清才向通宇有限繳付了現金40萬元(合計80萬元),計入資本公積。

  1998年的增資,2010年才算正式“償還”,若嚴格從法律意義上來計算,該增資時間竟長達12年,這個“穿越”的過程不算短。

  還有一點頗令人懷疑,雖然招股書中説明,當年出資的實物已經過了資産評估,但這份聲稱名為“興中評字[1998]25號”的《資産評估報告》卻“不翼而飛”,至今無據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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