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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能幫人上大學、找工作、發表文章 收了四五十萬元
大學副教授多次以能夠幫他人孩子上大學、找工作以及在報刊上發表文章為名,詐騙四五十萬元錢財。日前,海淀區檢察院對被告人樸某涉嫌詐騙案提起公訴。
樸某原為北京某體育大學的副教授,在大學任教期間,教地板球、教足球項目、編寫教學大綱等,在招生工作中,是運動訓練專業考務組的成員、足球項目考生的考評員,負責在專業課測試中打分。
因樸某自稱能幫孩子考上大學,2010年1月以來,考生家長門某與梁某分別交給樸某9.6萬元和8.6萬元,要求樸某在考試過程中幫忙,讓考生張某和梁某被學校錄取。
之後,樸某在考試之前給門某的孩子提供了往年的文化課考試卷,並在技能考試方面給張某講了一些運動專業的建議和指導,幫助她在技能考試之前達到比較好的狀態,也幫著梁某的孩子準備文化課考試。錄取期間,樸某試圖四處活動,但是由於招生制度改革沒有結果,張、梁二人最終均未被錄取。
隨後,門某與梁某要求樸某將錢退還給他們,樸某只還給梁某1.6萬元,其餘剩下的錢以及門某的錢都沒有還。
2010年12月至1月間,樸某又欺騙事主孫某稱,可以讓其孩子在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實習,實習後可留下工作,先後讓孫某給其人民幣3.6萬元。
2009年至2010年,樸某還多次以答應他人發表文章為由騙取他人大量財産。如答應幫被害人邢某的朋友在《體育文化導刊》上發表文章,詐騙邢某人民幣1萬元;答應幫被害人呂某及其朋友在報刊上發表文章,先後多次騙取呂某等人人民幣18.5萬元;答應幫被害人賈某、王某在《北京體育大學學報》、《中國體育科技》上發表文章,詐騙賈某人民幣3.2萬元,王某人民幣3.1萬元;答應幫被害人徐某在《北京體育大學學報》上發表文章,詐騙徐某人民幣4.6萬元;答應幫被害人李某在《體育文化導航》上發表文章及往國家體育總局報課題,詐騙李某人民幣5.2萬元;答應幫被害人于某在《瀋陽體育學院學報》及《廣州體育學院學報》上發表文章,詐騙于某人民幣0.8萬元等。
據樸某陳述,其家庭條件和家人身體狀況都不好,騙取的財産用於還欠款、補貼家用以及為論文等蒐集相關資料。(通訊員張海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