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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南昌駐南京辦不足10人、卻建23層大樓用於辦公,並涉嫌劃撥土地用作商業用途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有關政府劃撥土地成為某些政府機構“搖錢樹”的批評聲漸起。
記者就此進行調查時了解到,雖然劃撥土地不可以用作商業用途,但目前利用劃撥土地進行商業運作和開發的行為較為普遍,並缺少相應的監管。
據媒體披露,南昌市政府駐南京辦事處計劃去年完工的23層“南昌大廈”沒蓋好就停工了,一停就是1年。辦事處稱因資金原因暫時停工,很快會復工,肯定不會成為爛尾樓,並表示大廈建成後辦事處只會佔幾間辦公室,大廈“將為南昌市政府及在寧企業單位搭建一個平臺,將有不少江西籍企業入駐,另外大廈內還將設展示大廳,主要展示南昌當地的産品,介紹相關項目”。
記者22日下午趕到位於南京市下關區小市街道和燕路東井村3號的南昌大廈建設工地,發現大門緊鎖,工地毫無動工跡象。周邊小飯店的老闆告訴記者,這個樓去年就停工了,也不知道啥原因。一位附近的居民説,聽説是政府蓋的,要是爛尾了就太不像話了。
大廈施工工地圍墻上的“公示牌”顯示,建設單位是南昌市人民政府駐南京辦事處,大廈設計23層,建築面積20738.5平方米,造價為3805萬元,公示號是“2009年公示第0009號”,開工時間是2009年8月8日,計劃竣工時間是2011年9月8日。
記者依照告示牌上的電話,撥打了施工單位江西昌廈建設集團公司南京分公司該項目經理王小洪的手機,王小洪卻表示不清楚具體情況,“無可奉告”。
記者隨即前往南昌市人民政府駐南京辦事處,辦事處目前位於南京市司背後的一棟居民樓中,樓下鄰居告訴記者,這個單元的兩個房子都是辦事處的,不過任憑記者怎麼按門鈴,始終沒有人應答。記者隨後又撥打了辦事處曹主任的電話,曹主任很不耐煩地表示這件事已經解釋清楚了,“沒什麼好説的了”,隨後就挂斷了電話。
依照辦事處此前的説法,這塊地是劃撥土地,各項手續都符合相關規定。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劃撥用地是不允許進行商業用途的,但同樣根據辦事處此前的説法,南昌大廈建成後將為江西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提供平臺,會有一些江西企業入駐。
江蘇省劉萬福律師事務所一級律師劉萬福認為,這種以政府辦事處的名義申辦劃撥土地,如果中間大量的建築物用於商業行為的話,應當認為它是改變了原來劃撥土地的用途。“用於商業的部分應通過招拍挂的方式來補辦相應的土地出讓手續。”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劃撥土地建好項目後,拿出部分進行出租等商業用途的做法的確比較常見,也被認為是打政策“擦邊球”之舉,專家認為要改變這一“慣例”,首先是要嚴格控制劃撥用地,其次要逐步建立起相應的監管機制,目前法規雖然規定劃撥用地的建設適用範圍,但並沒有明確的監管機制,只是被動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這使得很多劃撥用地存在部分用於商業的情況存在。
有評論指出,此事應追究當時審批建設項目的主管官員和部門行政亂作為的責任。“一個辦事處,怎麼會需要23層的大樓?很明顯在規劃之初就是打定主意要有商業用途的,怎麼有關部門連這點小把戲都看不穿?” (記者 王恒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