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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棟住宅樓、一座公共建築,究竟達到什麼標準才可以稱得上是“綠色建築”?今後北京將對綠色建築出臺相關地方標準。昨天,市規劃委在網站公佈了《綠色建築設計標準(徵求意見稿)》。居民到達幼兒園、小學、社區商業等基礎設施的距離不超過500米,小區入口與公交站點的距離也在500米之內的,才有可能稱得上是“綠色建築”。
記者看到,徵求意見稿中除了對建築的單位建築面積能耗、可再生資源貢獻率等指標作出要求,還對建築的公共設施可達性、無障礙住房(客房)比例、公交站點覆蓋率等與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多項指標作出規定。
徵求意見稿明確,評定建築是否為綠色建築,幼兒園、小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文化活動站、社區商業、郵政所、銀行營業點、社區服務中心、體育健身設施等社區基礎性公共服務設施與社區出入口的步行距離不能超過500米;與城市公共綠地、公園、廣場等不超過500米;建築出入口與周邊城市公交站點的距離均不能超過500米。
同時,在無障礙住房(客房)的比例方面,徵求意見稿要求,居住區要不小于2%,旅館不小于1%。居民住宅中,地面停車的比例不超過10%。此外,綠色建築要達到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率超過90%,屋頂綠化率也都針對不同建築形式作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