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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商所日前下發《關於清明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通知稱,經研究決定,在清明節前後對各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作出調整:
一、自3月29日結算時起,一號棉花、早秈稻和普通小麥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至8%,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至5%;硬白小麥、優質強筋小麥、白糖、精對苯二甲酸、菜籽油和甲醇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至10%,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至6%。
二、4月5日恢復交易後,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結算時起,硬白小麥、優質強筋小麥、一號棉花、白糖、精對苯二甲酸、菜籽油、早秈稻、甲醇和普通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於上述標準的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