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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1日訊 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網站消息,昨天,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公佈了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託投資運營廣東省部分養老金的信息,得到社會各方面的正確解讀。但是,也有一些媒體和個人把“委託投資運營”誤讀為“委託入市”,理解為入“股市”,這是不準確的。
長期以來,地方管理的養老金主要用於購買國債和存入銀行,收益率過低,不利於養老金保值增值。“十二五”規劃提出“穩步推進養老金投資運營”。經過廣東省政府和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多次協商,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並報經國務院批准,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託投資運營廣東省1000億元基本養老保險資金。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從2006年開始受託管理中央財政補助9個省市區政府做實個人賬戶資金,獲得較高收益率。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託投資運營廣東省部分養老金,將採取更為審慎的投資方針,該項資金將主要投資于國債、銀行存款、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固定收益的産品,委託人可獲得不低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