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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19日電(記者 張曉松)中國審計署19日發佈公告稱,針對京滬高速鐵路建設的2011年跟蹤審計發現,項目存在著招投標管理不規範、工程管理不到位、套取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資金、拖欠材料款工程勞務款四方面問題。
京滬高鐵是中國鐵路快速客運網骨幹線路,途經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安徽、江蘇、上海4省3市,全長1318公里,設24個車站,初步確認實際完成投資1962.66億元。2011年6月至9月審計署對其進行了階段性跟蹤審計。
審計結果表明,鐵道部和項目建設單位較好地完成了全線建設任務,工程建設管理整體有效,工程施工科技創新力度較大,工程建設進展順利,社會效益開始顯現。
但審計也發現四方面突出問題:
京滬高鐵全線土建施工招標未認真執行有關招投標法規的時限規定。個別物資採購未按規定招標或招標評標不規範,涉及金額8.49億元。
京滬高鐵取消了部分路段風屏障,造成4.13億元物資閒置。京滬高鐵北京段李營牽引變電站備用電源電纜線路工程截至2011年10月底尚未完工。
沿線個別地方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資金4.91億元。
截至去年5月底,京滬高鐵土建、站房工程等施工企業欠付656家材料供應商材料款58.79億元,欠付1471家施工隊工程勞務款23.72億元。
審計署固定資産投資審計司司長徐愛生表示,2009年至2011年審計署連續三年對京滬高鐵建設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跟蹤審計的階段性目標基本完成。今後,審計署仍將適時選擇重大鐵路建設項目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