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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3月18日電(記者潘清)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發佈《2011年自律管理工作報告》顯示,上證所以業務規則清理和完善、紀律處分機制優化、誠信平臺建設、《證券法》評估等為重點開展自律管理工作,全年共有21家上市公司和105名個人被紀律處分。
上證所在報告中表示,2011年上證所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及時制定和修訂業務規則,開展業務規則清理和評估工作。截至2012年1月底,現行有效的業務規則為263件。
2011年,上證所著重完善紀律處分運行機制,提高紀律處分執法效率。全年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紀律處分事項34件,共對21家公司和105名個人進行了紀律處分,其中對3家公司和25名個人予以公開譴責,對18家公司和68名個人予以通報批評,並公開認定1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
上述紀律處分涉及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事項17件,涉及證券交易違規行為的事項14件,涉及上市公司審議程序違規行為的事項4件,其他違規事項3件。
報告稱,2011年紀律處分事項數量有所下降,一方面反映了上證所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有所減少,市場秩序總體改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上證所強化分層次監管的理念,使用紀律處分措施更加慎重和具有針對性。
報告稱,2011年上證所圍繞上市公司監管、會員監管、證券交易監管等方面開展工作,繼續保持自律監管強度,拓展自律監管深度,自律監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數據顯示,上證所全年共審核上市公司各類公告36482份,事後審核定期報告3652份;實施臨時停牌3235次,連續停牌484次;發出各類監管函件852份。當年發佈或修訂了《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多個規則,為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和信息披露提供了明確細化的規定。
在優化並購重組監管、支持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方面,上證所全年受理47家公司進入重大資産重組程序,經信息披露審核和二級市場核查,有25家公司披露了重組公告。同期65家公司完成了並購重組,其中40家公司完成重大資産重組,25家公司變更了實際控制人。
上證所在報告中稱,2012年國內外經濟形勢不穩定,令系統性風險防控任務加重;市場結構層次多元化,需要差異化的監管制度安排;新型違法違規行為不斷出現,打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仍然任重道遠。
上證所表示,新形勢下自律管理工作面臨挑戰,上證所將創新監管理念,豐富監管手段,推動適度、有效監管。其工作重點包括:加強風險監測與預判,防範市場系統性風險;抓住監管重點,探索完善上市公司監管新舉措;深化會員與非會員管理工作,推動約定購回、報價回購、融資融券、ETF等會員業務的創新發展;強化主動監管和風險監測,深化市場交易監管,加大對炒差、炒小等題材股炒作行為的打擊力度;夯實監管規則基礎,健全誠信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