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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去年6月已經明確的利空,上市公司偏偏要拖到現在才披露。
龍江交通(601188,收盤價2.86元)今日宣佈,控股股東龍高集團無法如期完成其在2010年3月19日作出的承諾,“在兩年內選擇適當時機依法、合規地將擁有的高速公路等優質資産注入龍江交通”,理由是“交通運輸部已暫停受理收費公路資産上市審批事項”。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交通運輸部早在去年6月就已作出此決定,然而,龍江交通及吉林高速(601518,收盤價2.82元)直到現在才公佈,信披嚴重滯後。
大股東承諾無法如期完成
龍江交通今日公告,3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龍高集團來函。其中指出,龍江交通于2010年3月19日上市時,龍高集團作出承諾:在兩年內選擇適當時機依法、合規地將擁有的高速公路等優質資産注入龍江交通。經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擬注入龍江交通的意向性資産為鶴大公路牡丹江至杏山段高速公路資産。龍江交通上市後,龍高集團會同實際控制人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組成專門項目組,協調黑龍江省財政廳等相關部門,一直在積極落實上述公開承諾。
近日,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收到交通運輸部《關於龍江交通資産注入問題的復函》,明確説明已暫停受理收費公路資産上市審批事項,因此原承諾無法如期完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昨日,龍高集團也曾向其另外一個控股的上市公司吉林高速發過相似函件,只是在那份函件中,他們並沒有透露向吉林高速注入什麼資産。
不過,吉林高速的2011年年報裏有這樣的記載:“經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擬注入吉林高速的意向性資産為長營高速公路、長春繞城高速公路南段和長平一級公路等高速公路資産。”
收費公路上市去年已被暫停
礙于政府政策限制,龍高集團無法如期完成注資承諾,看上去似乎情有可原,其實不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交通運輸部網站發現,他們之所有不同意龍高集團的申請,依據或來自《關於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省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下,通過一年左右時間的專項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費、通行費收費標準偏高等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堅決撤銷收費期滿的收費項目,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點),糾正各種違規收費行為。為確保並鞏固清理成果,在專項清理工作期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從嚴審批新的一級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費項目,暫停審批收費公路資産上市融資和境外企業收購國有收費公路資産。
該通知還明確了專項清理工作的起止時間及步驟:第一階段為調查摸底,從2011年6月20日持續到8月31日;第二階段為自查自糾,從2011年9月1日持續到12月31日;第三階段為檢查復核,從2012年1月1日持續到2月29日;第四階段為總結完善,從2012年3月1日持續到5月31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通知簽訂日期為2011年6月10日,網站貼出時間為2011年6月14日。這也就是説,龍江交通、吉林高速早在去年6月就已知悉此事,然而他們在2011年半年報皆未提及此通知或將對大股東的注資形成障礙。
吉林高速更甚,公司於今年2月23日就已經公佈2011年年報,但對龍高集團的注資承諾“履行情況”依舊描述為“正在按承諾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