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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如果旅客在境外買了新iPad自用,入關時沒有申報,是否違法?海關此次強調偷帶入境違法違規,是什麼用意?
如果旅客境外買了新iPad,自己使用的,入關的時候沒有申報這樣的行為屬於違法嗎?就此問題,記者採訪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官王樂,專門辦理走私案件的檢察官,他的回答非常肯定:海關規定申報的事項,不申報,就是違法違規的行為,當然偷逃稅數額較大的還構成犯罪。
王樂:只要是這種電子産品按照海關規定需要申報的,入境時候沒有申報或者本身本人攜帶出境的,但是在出境的時候沒有申報,在入境的時候也會遇到麻煩的,也有可能面臨違反海關規定的情況。海關主要是以沒收和罰款這兩種為主,但是這裡也要注意,根據新修訂的刑法153條所規定的走私普通貨物罪,如果一年之內面臨三次行政處罰要追究刑事責任。
既然是海關對20種應徵稅的商品一直有相關規定,此次對境外新發售iPad又一次提醒,有何作用?王樂分析,電子産品申報不是海關的新規定,一直是這樣做的,此次強調相關規定,針對的並不是普通消費者和旅客,而是非法經營者。
王樂:我個人認為深圳海關這一次強調了這樣一個信息,它針對的也不是普通消費者,由於蘋果這款産品境外上市和咱們國內上市有一個時間差,它實際上警告那些想利用時間差賺取高額利潤的那些職業水客或者是非法經營者,或者警告那些想要成為水客的人不要這麼做,因為海關會針對這個問題加大查處力度,是一個警告的作用。記者 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