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08年10月我買了一台華碩筆記本,那個時候剛剛接觸筆記本,也不了具體,2年下來只是一些簡單的問題,都是系統重裝之後都能使用,但是到了2011年的6月份,筆記本開始出現了頻繁的黑屏,在一次黑屏之後,再也沒有出現正常的畫面,就是出現了六分屏,上網去看看這方面的問題,結果一打入這個六分屏,才知道“顯卡門”事件,於是我開始聯絡華碩售後,結果他們的態度就是推三阻四的。再後來華碩的售後聯絡我了,讓我先把電腦拿到華碩售後去檢測,檢測結果是顯卡問題。再後來就是他們的處理了,給了我們兩個方案,都是霸王條款,維修換新顯卡800RMB,不然就是加錢換良品機,我看過相關的報道,“顯卡門”不單單是換了顯卡就是解決這個顯示的問題,即使我是很少使用筆記本的。我選擇了後者加錢換良品機,剛剛開始給我的價格是1600RMB,還是配置較差的,最後華碩售後扔給我一句話,去售後把你的機子領回來,事情還沒有解決就讓我把機子拿回來,我是不願意,這個期間我再也麼有收到華碩的任何電話。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作為一名消費者,我要努力爭取我的權益,投訴華碩筆記本,投訴華碩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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