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1年7月份,海信空調突然不製冷。電話找到廠家售後,派當地維修人員上門。第一次來,維修人員檢查了一下稱換一個小零件就行。等第三條第二次上門時,按照原來判斷大約修了1個小時沒修好。又説是主板燒了,我當時就懷疑售後點的水平和誠信度。這是疑點之一。疑點二是:售後點聯絡廠家,查到該機器有一次維修記錄,記錄竟然在出廠日期前。由於時間長,我記不清該機器是否維修過,購機發票又沒找著。於是,維修人員讓我承擔費用550元,我覺得蹊蹺沒答應。我懷疑這台機器存在質量問題。後來,我把以上情況告訴了廠家售後。售後人員沒有理會我的反映,也沒有責成當地維修點繼續跟蹤回訪。我又聯絡到了當地維修點,説愛怎麼投訴怎麼投訴。我對這麼大一個廠家對消費者的漠視感到氣憤,對他們的産品質量表示懷疑。當然,家電行業的承諾那是廠家的經營策略問題,但從市場上比較,別的大品牌的主要部件一般6年之內是沒有問題的,也敢於承諾6年質保。海信的主板在4年之內就出現問題,確實讓人懷疑,要麼是品牌競爭力和技術存在問題,不敢承諾;要麼是機器屬於翻新機,不敢正視這個問題。我覺得,即使不是廠家責任,單純為了維護自身品牌信譽,也應該贏得消費者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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