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2008年下半年買的聯想Y430筆記本,之後在正常使用當中出現閃屏問題,由於在保修期內,所以去了聯想售後服務點,他們也確實給我換了新的屏幕,我前去領修好的電腦的時候就發現屏幕呈現暗黃色,且調整亮度的時候只有暗黃和高亮2種亮度,因為最主要的問題——閃屏已經給解決了,所以當時也沒説什麼。因為當時快要過保修期了,維修人員問我要不要購買續保,我當時考慮電腦剛維修過,不會那麼快又壞吧,所以就沒續保。可是好景不常,那暗黃的屏幕沒用多久就又出現了老問題——閃屏,而且閃的更厲害,悲劇的是電腦剛過保修期。我上網查了下,聯想公司承認自己的2008年的一批Y430的屏幕有質量問題,而且維修時免費更換的是質量更差的屏幕。但現在我拿電腦去聯想維修點,他們卻説已過保修期,要我自己掏錢修。這叫什麼理啊,你們自己賣給我們消費者的本來就是不合格産品,然後又用不合格的零件暫時糊弄消費者,等拖過了保修期就不認賬了。我再次投訴聯想公司,侵犯我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求聯想公司無條件召回不合格産品,還我們合格的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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