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您好,去年8月24日,我在福建福州中庚.香山春天簽訂了《認購確權協議書》。因為我是泉州戶籍,在福州也沒有繳滿社保一年,不符合福州市的購房條件。在看房的過程中,售樓小姐林麗麗告訴我只需要花300元錢就可以做好社保稅單,限購令也就對我無效了。 獲知這一消息後,我與開發商簽訂了協議書,並前後交了共計47萬元整,但《購房合同書》開發商一直未與我簽署。
在2011年10月份,我到福州市房地産交易登記中心查詢得知,由於戶籍和社保一年的條件均不滿足,我不能在福州市限購的區域購房,而開發商是作假稅單的行為,不僅違規,且購房者本人也須承擔法律責任,假材料在法律上不予認可。 之後,我與開發商中庚集團協商,要求退還已經繳交的款項,被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