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的母親在09年02月06日通過銀行櫃面工作人員推薦而購買了一份國壽鴻富兩全保險(分紅型),首次繳納保險費伍仟元整。交費方式:年交 保期:六年,此份保單有因病身故的高額保障。因母親在01年時曾有患乳腺癌病史,按理母親不具備購買此保單資格。(事發後我看過保單,該保單填寫信息不全,病史一例並未作任填寫,填寫事項均由銀行人員代為填寫,母親簽署姓名。母親只知道此保單紅利比銀行存款要高,因而購買。從保單信息不全此方面來看,人壽保險未做到審核之責,由此引發這一事件。)母親于09年10月該癌症再次復發,現已去逝。現保險公司處理方案建議我辦理退保,但只退取保費的一部分4100元,同時他們考慮到保單信息確存在不完整,贈送價值100元禮品。此處理方案我不能接受。再次投訴至客服部門經理處,該分公司部門領導表示該案例為較特殊案例,需與其省公司交涉,但都未給予正面回復。此問題已推託有二年。母親現已去逝,本人僅希望通過貴網站幫助解決此問題,拿回母親辛苦賺得的保費5000元。期盼回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