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年3月8號,在邯鄲縣搞傳銷活動的我同鄉的胥國麗以約我去北京游玩為名,騙我到邯鄲。
到邯鄲,他們就限制了我的自由,拿走了我的身份證,手機,銀行卡。
在他們所為的五位領導的監督下,我就給家中打電話説我在北京玩沒有錢了要3000塊錢(是他們教我這樣説)。
,他們逼我説了卡上的密碼,取走了我卡上所有的3450塊錢,説是為我交的上線費。
可能是交了錢的緣故,後來押我的人就少了。我趁着上廁所偷着給家裏發了條短信,家裏人在3月29號去邯鄲領我。
我出來後給邯鄲的110打電話報警,警方説現在的傳銷組織代有黑社會性質,他們也無能為力。我是受騙又無處投訴,希望315的那位好心人為我升升怨。討回我的3450塊錢,手機,身份證和銀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