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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12日電(財經頻道 種卿)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財政和稅制改革依然是代表委員和媒體關注的焦點。在全民談“減稅”的當下,中國調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至3500元的步調被認為仍未到位,而眾多企業也在呼喚“結構性減稅”之餘,要求儘快考慮“全面減稅”。
個稅起徵點仍可再提高
3月6日,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表示,今年要進一步落實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由於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是從去年9月執行,大部分的實施工作以及減稅將發生在今年,因此,今年將繼續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減輕中低收入者的負擔。
2011年9月,我國重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在較大幅度提高了個稅起徵點的同時,還通過稅級和稅率的調整減輕了中低收入納稅人的負擔。但是,由於去年全國工資迎來補償性上漲,平均漲幅大約在13%左右;加之個稅起徵點上調發生在去年四季度,對全年財政收入的影響不大。
對此,今年兩會的代表和委員們再次把關注焦點聚集到了個人所得稅的減免上。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已連續5年建議將個稅起徵點提高至5000元,宗慶後認為個稅起徵點提高至3500元後,讓新入職員工基本免交個稅。但仍不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現狀,不利於培育中産階級、中等收入群體,也不利於當前拉動消費內需的目標。在現階段的通脹背景下,要拉動消費內需,培育中産階級,目前的個稅起徵點仍有提高空間。
無獨有偶,在幫助個人納稅者減輕稅負的問題上,全國人大代表、著名經濟學家陳佳貴也從另一個角度給出的回答。陳佳貴指出,“現在按照一個人一個人地徵收個稅,也存在弊病,比如一個家庭掙錢多,可是妻子和孩子沒有工作,負擔也很大,交的稅也多。按家庭徵稅,就可以避免這樣的情況。”
結構性減稅難“解渴”
自2002年官方開始提出“結構性減稅”戰略以來,我國結構性減稅的步伐從未停息,2011年我國實行了一系列減稅政策,包括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徵額,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等。與此同時,增稅也同步進行,如資源稅全面實行按價格計徵。
今年兩會前的一份調查顯示,高達63%的被調查企業認為自身的稅負較重,九成被調查企業認為結構性減稅不到位。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國稅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用頗為少見的口吻説:現在稅負“是非常混亂的問題”。儘管“混亂”,中國百姓還是看明白了一個簡單的數據對比:2011年中國稅收總收入接近9萬億人民幣,同比增22.6%。同期,中國國民生産總值(GDP)的增速則為9.2%。
對此,許善達承認,中國財政收入增長速度高於經濟增長速度,“這個態勢為政府執行結構性減稅提供了資源”,中國已經實行的減稅政策還要繼續執行,某些力度不夠的以後還要加大力度。
今年兩會上,有25名代表、委員聯名建議“中國應結構性減稅為企業減負”。參與聯名的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財政收入結構存在明顯問題,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使商品含稅成為公共財政收入主要來源,進而形成中低收入階層“稅收痛苦程度”高的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解學智也在近日接受採訪時表示,結構性減稅在小微企業的體現尤為明顯。解學智指出,一個方面是稅制設計上考慮了小微企業的特點,給了一些特殊的安排,比如説增值稅有個小規模納稅人的規定,涵蓋了小微企業,稅率只有3%營業稅。增值稅對個體工商戶有起徵點的規定,起徵點上限是兩萬元,兩萬元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不繳稅費。據此測算,每年將有900萬個體工商戶因此受益。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招商局前董事長秦曉對記者表示,結構性減稅是當前政府導向,而全面減稅是個“長議題”。他表示,減稅是肯定的,但減的力度、減的步驟要均衡,減稅要考慮各個群體的利益。
“營改增”趨勢已不可逆轉
在去年一系列減稅措施中,上海試點“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稅制改革一直備受關注。兩會期間,財政部、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明確表示,2012年將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將改革逐步推廣至全國範圍
從已經試點了兩個月的上海到提交試點申請的北京、天津、重慶、蘇州、廈門、深圳,再到躍躍欲試的山東和海南,營業稅改徵增值稅 (“營改增”)年內擴圍,已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作為結構性減稅至關重要的“一刀”,“營改增”的一舉一動牽動多方神經。
對此,解學智認為,上海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試點,本身就是為了推廣。他指出,上海試點改革的特點歸納起來,它的功效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第一個就是形成了一個三重抵扣機制,就是消除重復徵稅有個三重抵扣。原來上海的企業沒納入試點之前,那麼它是繳納營業稅,重復徵稅,改徵增值稅以後,這三重抵扣消除了重復徵稅,實際上就是一種減稅措施。另外一種安排是低稅率,因為上海的小企業原來徵營業稅,多數按5%繳納,改徵增值稅後,就是按3%來繳納增值稅。(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