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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3月9日電(記者賴少芬)從3月8日起,廣東省珠三角17個監測站點正式公佈包括PM2.5在內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成為我國第一個按照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公佈監測指標並評價空氣質量的城市群。
隨著PM2.5數據的發佈,公眾也提出了進一步的追問:PM2.5監測數據説明了什麼?如何確保監測數據真實可信?數據發佈之後,如何進行有效的綜合治理?針對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廣東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和專家。
pm2.5監測數據説明了什麼?
從3月8日開始,廣東省環境信息綜合發佈平臺共發佈國家新標準規定的六種污染物七項指標和空氣質量指數的數據,包括PM2.5、PM10、臭氧、一氧化碳等,數據每隔一小時更新一次,只要登錄廣東省環保公眾網就可以進行查詢。根據廣東省的統一安排,廣州市10個站點和深圳的18個站點也同期按照新標準發佈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在廣東省環境信息綜合發佈平臺上,地圖上通過不同顏色顯示出了珠三角空氣質量情況的形勢圖,還可以看到每一個站點的空氣質量情況。比如公眾關注的PM2.5污染情況,從圖上可以看到,8日上午8點,整個珠三角核心區的PM2.5污染相對於其他地區的濃度要高一些。再點擊具體的站點,可以顯示最近1小時均值和最近24小時均值兩個數據。
據廣東省環保廳副廳長陳光榮介紹,從近一年的監測數據來看,2011年,廣州、佛山、深圳、東莞PM2.5的年平均濃度大概是在37-47微克/立方米之間,與新標準35微克/立方米的限值相比,大概超出6%-34%。
陳光榮説,珠三角PM2.5的污染程度,相對於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區域還是要輕一些。不過他也透露,按照新標準評價,珠三角9市的空氣質量達標率將下降至60%-90%左右,甚至可能更低一些。實施新標準後,珠三角各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率將下降10%-30%。“新標準對珠三角空氣質量達標率的影響是顯著的,這是一份不太好看的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