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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文龍董建華新開工700萬套,這是政府工作報告剛剛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儘管數量比去年有所減少,但鋻於保障房收益低微、資金緊缺,這一數字對地方政府來講仍然是一沉重的任務。那麼,保障房亟須的鉅額建設資金從何而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黨校常務副校長周逢民認為,應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公租房建設,引導更多的信貸資金投入以解決資金不足的癥結,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贏。
加快出臺金融支持公租房建設的指導意見“大規模建設公租房可直接緩解夾心層的住房難題,是一招樓市調控的妙招。”周逢民表示,但受一些制約因素的影響,金融機構對包括公租房在內的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仍十分有限,部分金融機構甚至不願涉足該領域。
周逢民指出,由於公租房等實行政府定價、限價,為微利甚至保本項目,因此無法給金融機構帶來很高的回報和附加值。且受惠群體主要是社會的中低收入階層,存在著信貸資質差、償還能力弱、缺乏有效抵押和擔保等問題,因而形成了信貸投放瓶頸。
與此同時,目前金融支持保障房建設主要方式為銀行貸款,缺乏信託、證券、保險等其他融資方式,在當前宏觀調控背景下,受貸款規模限制,完全依靠銀行信貸籌集這部分資金難度較大,且容易導致風險過度集中于商業銀行。這些因素均造成金融機構對於保障房建設投入力度不足。
針對保障房融資中的種種瓶頸,周逢民建議,政府部門應對參與公租房建設的金融機構給予財政貼息、稅收優惠並建立風險補償金制度,以財政資金撬動信貸資金的投入。各級政府應成立公租房建設項目融資擔保機構,提高項目對金融機構的吸引力,降低銀行信貸風險。與此同時,要積極研究制定公租房建設貸款證券化的有關政策,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的流動性問題,分散金融機構風險。
鋻於政銀企之間缺乏溝通協調機制,政府部門應通過採取項目發佈會、融資洽談會等形式統一召集各金融機構,通過採取招標的方式選擇合作銀行,並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交流平臺。銀行業金融機構也需及時掌握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需求情況,分析貸款還款資金的來源及保障,提高金融支持的效率。
為加大對保障房的支持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並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貸管理制度,研發適合保障房收益特點的金融産品,創新貸款模式。各級金融監管機構要加大對金融機構執行《關於金融支持公租房建設的指導意見》的監督考核力度,對執行不力的金融機構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國家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此外,如果更多的社會資金能夠參與,公租房建設的資金壓力將大為緩解。周逢民建議,地方政府應組建專門的公租房融資平臺公司,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投資公租房建設領域。要積極創新金融産品,利用發行企業債券、股權融資和房地産投資信託基金等方式,拓寬公租房建設直接融資渠道。
改進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建立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解決和改善住房問題的政策平臺。”周逢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但現行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在設計中,沒有區分各階層繳費主體的收入水平而按統一標準繳存公積金,同時公積金用途較窄、提取條件苛刻,致使一些沒有購房能力或不符合支取條件的低收入群體,不但沒有享受到住房公積金所帶來的政策福利,反而變相補貼了高收入群體。
對此,周逢民建議,首先,應設立住房公積金繳存最低收入水平線。將住房公積金作為二次分配的一個手段,應本著收入越高享受補貼越少的原則設計和修改制度。其次,擴大公積金使用範圍。住房公積金屬於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當職工生活方面得不到保障時,應允許提取公積金。建議拓寬公積金的使用範圍,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降低提取門檻,使公積金的功能進一步完善和多元化,不僅用於購房還貸,還可用於購房首付,支付醫療、養老、補充失業金等方面的費用,最大限度發揮公積金的保障和互助功能。
再次,改進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建議改變目前只要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定期限即可申辦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做法。只有購買首套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條件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方可申辦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禁止家庭人均住房條件達到一定標準的有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強化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解決和改善住房的政策效應,並緩解因擴大公積金使用範圍造成的住房公積金被支取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