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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胡錦武 孫奕)“如果對全縣所有廢棄稀土礦山進行恢復治理,所需資金達10億元。”全國人大代表、江西尋烏縣副縣長廖麗萍所在的縣是南方離子型重稀土重要産區。
她在全國兩會期間表示,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搬山運動”式的稀土開採,除了嚴重影響當地經濟發展,甚至影響到廣東、香港等東江源下游人口的飲水安全。
尋烏縣的遭遇正是中國在稀土開發中付出環境代價的縮影。長期以來,擁有世界上儲量最多、品種最全稀土資源的中國,非但沒有從寶貴的稀土資源中獲得應有的利益,反而飽受環境破壞之苦。
而在中國稀土界有“南贛州、北包頭”之説的贛南,雖然其黑鎢儲量和離子型稀土儲量全國第一,但由於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約束的矛盾突出,據稱,如果要對開採稀土等礦産破壞的土地進行生態修復,初步預計資金投入將高達380億元以上。
正是吸取了歷史的教訓,中國在稀土開採中日益把緊了環保的關口。由中國環境保護部頒布、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的《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對稀土工業企業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提出了更高要求。
而國土資源部2010年開始即明確表示,到2012年6月30日前,原則上暫停受理新的鎢礦、銻礦和稀土礦勘查、開採登記申請。而隨著“限採令”大限將至,國土資源部是否將受理新的稀土礦採礦證申請,更是備受關注。
3月5日提交人代會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強環境保護,著力解決重金屬、飲用水源、大氣、土壤、海洋污染等關係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