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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人用假材料騙走北京農商行4.7億資金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0日 09: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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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女商人王燕被控用虛假的財務報表等,騙取北京農商行承兌匯票4.3億元、流動資金貸款4800萬元。記者昨天獲悉,王燕在被一審法院以“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半後,上訴至市二中院。

  尚有2.3億未歸還

  現年53歲的王燕是北京市人,高中文化,案發前是北京澤潤嘉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泰和瑞利商貿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2002年8月,她曾因犯行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004年3月26日刑滿釋放。此案另有4名被告人,其中,王亞平、馬潔、彭明亮分別是泰和瑞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會計、出納;陳嘉源是澤潤嘉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王燕的兒子。

  朝陽法院一審查明,2009年1月至7月間,王燕指使彭明亮、王亞平、馬潔,以泰和瑞利公司購買鋼材需要融資為名,利用虛假的財務報表和偽造的購貨合同等材料,先後多次從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八里店支行騙取承兌匯票共計1.8億元;另騙取流動資金貸款4800萬元。

  2009年3月至12月,王燕夥同陳嘉源,以澤潤嘉源公司購買鋼材需要融資為名,利用虛假的財務報表和偽造的購貨合同等材料,從北京農商行亞運村支行又騙取承兌匯票2.5億元。後在王燕的支配下,上述資金被挪作他用,至案發時共有2.3億余元本金未歸還。

  朝陽法院認為,王燕等5人分別構成“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及“騙取票據承兌罪”。其中王燕為主犯,其餘4名被告人為從犯。法院一審判處他們有期徒刑5年6個月到一年9個月,並各處罰金。王燕隨後提出了上訴。

  銀行內部有關係

  據悉,王燕之所以作案成功,與北京農商行多位領導的幫助有關。時任北京農商行朝陽支行副行長、CBD支行行長的田軍證言稱,他曾為王燕公司在貸款過程中提供幫助,並收受對方好處費。

  時任十八里店支行行長的朱立國證言稱,王燕在該行做票據承兌和流動資金貸款時,該行審查不嚴格,只是履行手續,沒有對泰和瑞利公司鋼材貿易合同的真偽進行調查;該支行的信貸員景某也稱,其在經辦泰和瑞利公司授信業務時,行長朱立國曾指示:“泰和瑞利公司是大客戶,讓抓緊辦理手續。”

  此外,北京農商行亞運村支行的客戶經理馬某稱,其在調查澤潤嘉源公司的基本情況過程中,認為該公司存在風險,如公司財務報表改動較大,去公司實地調查只給看財務報表,不給看公司賬目。其向時任亞運村支行行長的崔進反映過,崔説:“這是老客戶,一直合作,沒有問題。”

  上述銀行人員中,田軍因涉嫌向一家擔保公司的董事長違法發放貸款7.08億余元並收受對方710萬餘元賄賂,目前正在司法程序,朱立國也涉及該案。

  而崔進只涉及王燕案。他被認定為追求銀行業績,化解王燕控制的澤潤嘉源公司在該行形成的不良資産,違反規定,未嚴格履行審核程序,以亞運村支行的名義,為澤潤嘉源公司出具票面金額共計2.5億元的承兌匯票。去年,崔進已被朝陽法院一審以“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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