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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正在進行,作為最後一年履行全國人大代表一職,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信用協會會長、志高集團控股董事局主席李興浩日前提出了出臺各行業誠信國家標準、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建議。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現代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礎。”李興浩認為,一方面“地溝油”、“毒大米”、“毒奶粉”等問題頻發,凸顯社會誠信缺失問題仍很突出;另一方面,各種各樣的“誠信單位”、“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卻滿天飛。“隨便去個稍微像樣點的企業,都能一頭撞見好幾塊這樣的牌子。”
另外,很多行業協會為表彰先進,自行評定“誠信單位”。但由於缺乏統一的標準,所評定出來的“誠信單位”,其“誠信質量”參差不齊、魚龍混雜,這將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而在誠信體系機制健全的發達國家,公民的信用記錄至關重要。公民的每一筆收入、納稅、借貸、還款、學歷、違法、信用卡透支等信用使用情況都記錄在案,但在我國,目前為止對於失信行為的監督大多停留在道德譴責層面,無法從更深層次約束與規範公民行為。但道德力量往往只對小部分公德心較高的公民適用,從而造成只“約束君子不約束小人”的尷尬現狀。
對此,李興浩表示,由國家層面出臺各行業誠信標準,有利於改變“誠信評級機構多而混亂”的現狀,評選會更加公正、客觀,更能彰顯“誠信單位”的示範作用,推動全社會的誠信體系建設。他還提出,設立專門的部門,充實專業的誠信管理人員,負責“誠信單位”的評定,以及誠信檔案的建立、完善和基礎管理,使企業、單位、公民的每一項信用使用情況都記錄在庫,實現信用“硬約束”。
信息時報記者 鐘紅梅 通訊員 賀子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