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全國政協委員、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陳東征8日在證監會系統代表委員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今年向政協提交了三件提案,建議降低創業板準入條件、優化限售股個人所得稅徵收辦法、推進中小金融機構上市。
陳東征説,相對於我國的經濟總量和創新型企業的數量,創業板的包容度還非常有限。現行準入條件有諸多限制,如面向新能源等九大領域開放,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等。這些門檻導致大量優秀企業融資需求難以滿足,不得不轉向海外資本市場。創業板啟動兩年來,我國有277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其中不乏互聯網等新興産業龍頭企業。這種狀況不利於國內投資者分享本土經濟成長,也反映出創業板還難以適應廣大自主創新企業的客觀需求。
對於這一狀況,他表示,希望創業板上市標準的修改今年能夠破題。並建議調整創業板發行條件,降低業績持續增長要求,適時取消對自主創新能力較強企業的盈利要求,並擴大創業板行業覆蓋面,提高創業板行業多樣性。
此外,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資本市場應支持城商行、農商行的發展,進而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扶持。
陳東征表示,專注服務區域內小微企業的城商行、農商行由於客戶規模小、區域集中度高等客觀因素,其商業模式和風險特徵都不同於大型商業銀行,對其上市也應有不同的考量標準,應降低上市門檻。應明確申請上市的銀行最近一年總資産不低於400億元,明確申請上市的銀行必須在本區域內對小微企業或“三農”貸款佔比居於前列,明確申請上市的銀行最近兩年中國銀監會監管評級均在二級以上。
此外,對於限售股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陳東征認為,創業板股東退出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上市公司股東和高管限售股期滿大量減持,影響到控制權和管理層的穩定,扭曲了原有市場化機製作用。而目前對限售股按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利於鼓勵長期持股,應優化現有的個人所得稅徵收辦法。陳東征建議,根據持有期限長短實行差別稅率,限售股期滿後繼續持有時間越長,適用的稅率越低。合理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時點鼓勵長期持有,對股東在解除限售後長期持有的增值部分在實際環節給予免稅。
對於深交所剛剛出臺的新股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制度,陳東征説,這是一次用心良苦的艱辛探索,核心目的是保證資本市場的約束性,增強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