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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上海證券交易所8日宣佈,將加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初期(上市後的前10個交易日)的交易監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相關規定將於3月9日起施行。
根據上證所發佈的《關於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通知》,新股上市首日出現下列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上證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以上;
(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20%以上;
(三)盤中換手率(成交量除以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達到80%以上。
因前款第(一)項停牌的,當日僅停牌一次,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的,當日14:55復牌。
因第(二)、第(三)項停牌的,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重點監控7種異常交易
新股上市初期出現下列行為的屬於異常交易行為,上證所將予以重點監控。一是同一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賬戶,單日累計買入數量超過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1祒的;二是進行日內反向交易或頻繁隔日反向交易,且數量較大的;三是收盤前15分鐘,通過高價申報、大額申報、等方式,嚴重影響新股開盤價或收盤價的;四是在連續競價階段,當最新成交價接近日內最高成交價時,以不低於行情實時揭示的最低買入價格累計申報買入數量超過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0﹒2祒的;五是申報買入價格高於申報時點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價的2%,且數量較大的;六是利用市價委託進行大額申報;七是上證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它新股異常交易行為。
創板兩新股停牌新規見效
深交所規定自昨日起,股票上市首日,一旦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或者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50%,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至14時57分。
昨日登陸創業板的兩隻新股,上市不到一個小時就因換手率超過50%而被臨時停牌。這説明新規對症下藥,遏制「炒新」立竿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