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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3月8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交易實況》報道,近期熱議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箭在弦上,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健全完善新股發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強化投資者回報和權益保護。“財經記者在會場”專欄連線《證券時報》記者周榮祥,介紹採訪中關於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相關內容。
周榮祥:
早在1993年的時候,我國資本市場就建立了新股發行的整個制度,在20多年間我國也多次對金融發行體制進行改革,特別是前兩年又經歷了一次比較大的改革,但是經過多次改革之後,新股發行體制制度仍然受到市場的質疑,在今年的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又再次強調了這一問題,要健全完善新股發行制度。
目前市場上的聲音特別是委員代表們對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也非常關注,因為這個制度在早期的時候確實促進了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目前這個制度招致了眾多非議,人們對這個事件的看法在某一點上達成了共識,就是行政審批權在一定時候是必要的,但當市場上發展到了一定階段,行政審批權就一定得弱化,現在市場普遍呼籲新股發行體制進行改革的時候要弱化行政監管。也就是註冊制轉變。
但是註冊制也不是完全像市場上想象的那樣,從發達國家來看,註冊制也是有前提,要強化信息披露和發行人以及市場仲介機構的法律責任,才可能實行註冊制。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的原副主席范福春認為目前無論市場的仲介機構,如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的職業水平跟以前相比有了較大的提高,所以實行註冊制的市場條件已經具備。
但是也有一些委員代表認為改革應該是系統性的,如果單純的就發行制度進行改革,去實行註冊制並不合適,還會導致偽市場化的問題,因為在證券公司、保薦人的資格都實行審核制的時候,單單放開發行制度市場化,可能會出現一個很困難的局面。兩會期間,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屢次強調,目前正在進行一些改革的頂層設計,所以今年關於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包括資本市場一些問題的改革到了攻堅的階段,在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的領導下,可能一兩年內會取得一些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