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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宣佈,該院未對唯冠執行破産清算,稱由於唯冠與蘋果的商標訴訟仍在進行,是否裁定破産清算要待廣東省高院判決後再確定。
據了解,此前台灣富邦産物保險股份公司曾起訴深圳唯冠拖欠債務未償還。富邦保險于2011年6月向深圳中院申請宣告深圳唯冠破産並進行破産清算。而在上周,台灣富邦産物代理律師表示,富邦保險已於今年2月20日向深圳中院發出《儘快裁定受理破産申請的請求》。有媒體據此報道稱,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産清算申請,深圳唯冠與美國蘋果之間的iPad商標權訴訟將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財産後,該訴訟才能繼續進行。
就此,深圳市中級法院昨天對外宣佈,由於唯冠與蘋果的商標訴訟尚在進行,法院認為唯冠尚不符合資不抵債、需要執行破産清算的條件,深圳市中級法院“暫時沒有發佈唯冠進行破産清算的可能性”。2月29日,深圳唯冠與美國蘋果公司iPad商標糾紛案二審在廣東省高院開庭審理,法院未當庭宣判。
昨天,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唯冠和富邦保險確實存在財務糾紛,但對唯冠與蘋果的iPad商標權糾紛無影響,並且稱“如果將來iPad商標確權成立,商標權的賠償可以償還唯冠所欠債務”。另外,代表國內8家銀行負責唯冠資産重組的和君創業也發佈了一份聲明,稱“最近針對唯冠的破産訴訟,不過是一個小債權人的行為,根本沒有進入程序,8家銀行的債權人委員會堅決反對”。
和君創業在聲明中指出,中國的iPad商標的爭執,在本質上就不是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股東權的爭執,而是蘋果公司與債權人監管權和查封權的爭執,“我們在近期內將發出征集小債權人委託的法律文件,更好地代表債權人對iPad商標的合法權益。蘋果公司違法強賣其侵權産品的最大受益人和對手,將是以8家銀行為首的深圳唯冠債權人”。(記者 祝劍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