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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龍(000677)3月6日晚間公告,公司3月2日收到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招商銀行青島雲霄路支行訴公司(第一被告)山東海龍博萊特化纖有限責任公司濰坊特鋼集團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的訴訟文書。
招商銀行青島雲霄路支行請求依法判令ST海龍償還原告借款2500萬元整及逾期利息27.34萬元;請求依法判令ST海龍支付原告律師費損失85.5萬元整;請求依法判令博萊特化纖濰坊特鋼對第一被告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ST海龍表示,因案件尚未開庭,對公司本期或後期利潤産生或有影響。
此前,ST海龍于3月4日晚間公告,深發展青島分行(原告)因借款糾紛訴ST海龍海陽港務有限公司等,原告在起訴的同時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財産保全申請,請求凍結被告ST海龍海陽港務有限公司山東海龍博萊特化纖有限責任公司濰坊康源投資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02億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産。並且原告以其信用提供擔保。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