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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李容根,原任廣東省副省長,長期分管廣東“三農”工作,現任廣東省政府黨組成員、扶貧領導小組副組長。今年兩會,李容根帶來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三農”的政策建議》。昨天下午在駐地,李容根對本報記者説:“金融作為包括農村經濟在內的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活則‘三農’活。”
金融機構“脫農現象”嚴重
記者:我們當前的農村金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況?
李容根:農村金融依然薄弱,當務之急是必須儘快建立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構建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更好地為“三農”服務,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全面可持續發展。
總體上,我們運用財政手段較多,運用金融手段較少,特別是農村政策性金融嚴重缺失,城鄉金融發展極不平衡。現在農村金融供求矛盾突出,小額貸款不解渴,金融機構“脫農現象”十分嚴重。
健全農村産權流通機制
記者:在相關政策、制度配套上,如何以金融手段,真正做到有力支持“三農”?廣東在這方面可以有什麼樣的作為?
李容根:建議建立政策性金融支農的制度性安排,強制性要求金融機構將來自於農村的金融資源按一定比例投向“三農”,落實“城市金融反哺農村金融”,“取之於農,用之於農”。
要健全農村産權流通機制,在縣域範圍內加快農村産權流通市場。一方面,加快對農村以土地為核心的産權確權、登記和頒證,建立可供房屋和土地流轉交易的流通市場,實現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的“同地、同價、同權”,從而實現農民房屋及土地在縣域的流通價值;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選擇地承認政府認定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權證明,接受其作為信貸資産的擔保品。對設定抵押的集體用地,若出現無法受償債務,可由政府相關基金提供反擔保,由政府基金回購土地並代償債務。
建議賦予廣東農村資産資本化先行先試權,積極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推動農村資産資本化取得突破性進展。在現有政策條件下,農村資産資本化可探索以下兩種方式:
一是“政府+專業擔保機構+農村經濟組織或個人+銀行”模式,即由政府出資或資助成立農村資産流轉管理中心或專門的擔保公司,建立健全農村産權交易流轉平臺,在農村資産持有者把未流轉資産委託給擔保公司經營或抵押給擔保公司後,由擔保公司為其向金融機構貸款申請提供擔保來實現融資。
二是引入信託公司,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産隔離功能,即由農村經營主體(如農業專業合作社)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等委託給信託公司,由其履行管理職責,將集體土地等出租,所得收入作為信託收入分配給受益人,並約定將該信託的收益權全部作為農村經營主體申請貸款的質押,擔保來去的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