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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為有效加強對基金管理公司監管規範基金投資行為維護基金持有人利益,證監會基金部綜合監管系統(簡稱FIRST系統),日前已正式上線。
昨天,《證券日報》報道,為進一步規範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基金行業健康發展,證監會2011年推出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修訂稿)》,在搭建全局監管系統的同時,基金公平交易預警分析監管平臺得到監管層的特別關注。
《指導意見》從投資決策交易分配監控監察和信息披露四個環節,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而基於FIRST系統的全面應用則是在技術層面奠定了全面監管的可操作基礎。
FIRST系統首次實現了以量化分析的方式對基金投資交易的結果進行主動核查,並對異常交易進行預警,實現了針對基金公平交易行為的電子化監管。
系統為監管層提供了精準的實時監測工具,實現了分類監測同一基金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資組合在交易過程中是否遵循公平交易原則,有效防止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行為的發生,保證基金運作的合法合規性,為樹立監管權威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持和監管手段。
今年2月20日至23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籌)分別在北京上海和深圳成功舉辦了三場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培訓班。其間,證監會基金部負責人專程詳細講解了公平交易制度。
對於基金老鼠倉,此前監管層明確表示,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能觸犯“老鼠倉”非公平交易和各種形式的利益輸送這三條底線。
事實上,證監會對基金行業公平交易的監管一直處於高壓態勢。2007年,唐建王黎敏張野等基金經理成為被證監會查處的首批“老鼠倉”;2009年,證監會通報對涂強劉海韓剛3名基金經理違法違規處理;近兩年,證監會對鄭拓李旭利和許春茂案件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