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于2011年10月21日在泰昌官方旗艦店以活動價購買了泰昌201手提足浴盆(此産品目前已下架,個中原因不得而知,不想妄自揣測,但自從這款産品出現了質量問題,讓我不免對它産生懷疑),買回來之後就發現噪聲很大,但不是什麼大問題就沒于追究。今年也就是2012年2月28日,距離購買僅四個月時間,在使用過程中突然聽到“砰”的一聲,緊接著家裏跳電了!第二天我就找賣家,它當時陳諾的是全國聯保,我才放心購買的,結果售後説我們這兒沒有維修點(據我了解,其實是商家忽悠顧客上當的手段,要維修必須還要寄回他們那),我擔心出現物財兩空,並不同意如此解決。她還説,要麼我自己承擔運費,給我寄一個配件,讓我自己修!隨後,我找到了商城客服,他説我已過了三個月的投訴維權期(這點顯然非常不合理,産品的保修期一般是一年),只能幫忙協商,然後就杳無音信了。我投訴的母的是為了警醒廣大的網購消費者,購買此類産品需謹慎,還希望淘寶商城能考慮一下買家利益,讓投訴維權有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