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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廣東省信用協會會長,全國人大代表、志高集團控股董事局主席李興浩對社會信用建設一直高度關注。3月2日剛抵京,他就一頭扎進駐地房間,修改起自己關於“出臺各行業誠信國家標準”的建議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現代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礎。”但多年的觀察,讓李興浩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一方面“地溝油”、“毒大米”、“毒奶粉”、“三聚氰胺”等問題頻發,凸顯社會誠信缺失問題仍很突出;另一方面,各種各樣的“誠信單位”、“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卻是滿天飛,“隨便去個稍微像樣點的企業,都能一頭撞見好幾塊這樣的牌子。”
經過細緻調研和分析,李興浩發現,我國當前的信用評定魚龍混雜,“為表彰先進,各地方、各部門、各行業協會或其它社會上的信用評級機構每年都要評定出許多‘誠信單位’,由於缺乏統一標準,有的甚至沒有像樣的標準,評出來的所謂‘誠信單位’難免層次不齊。一些單位以此作為自身信用資本,用來騙取合作單位或消費者的信任,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他説。
對此,他建議,“由國家層面出臺各行業誠信標準,則有利於改變‘誠信評級機構多而混亂’的現狀,評選會更加公正、客觀,更能彰顯‘誠信單位’的示範作用,推動全社會的誠信體系建設。”
他還提出,設立專業的歸口部門,充實專業的誠信管理人員,負責“誠信單位”的評定,以及誠信檔案的建立、完善和基礎管理,使企業、單位、公民的每一筆收入、納稅、借貸、還款、學歷、違法、信用卡透支等信用使用情況都記錄在庫,實現信用“硬約束”。 (賀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