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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布魯塞爾3月2日電(記者 張正富 饒博)除英國和捷克以外的25個歐盟成員國在2日舉行的歐盟春季峰會上正式簽署《歐洲經濟貨幣聯盟穩定、協調和治理公約》,又稱“財政契約”,以加強各成員國的財政紀律。
歐洲理事會主席范龍佩在簽署儀式上説,條約簽署以及最終生效將産生深遠影響,條約規定的政府間相互監督以及歐盟機構的懲罰措施將有利於避免主權債務危機重演。范龍佩同時強調,“財政契約”的根本目標不是設置各國預算和債務規模的上限,而是重建信心,促進經濟增長和就業創造。
根據“財政契約”中的自動懲罰規定,歐盟最高司法機構歐洲法院將有權對結構性赤字超過國內生産總值0.5%的國家進行處罰,最高金額不超過該國國內生産總值的0.1%。歐元區國家的罰款將繳入歐元區永久性救助機制——歐洲穩定機制,非歐元區國家的罰款將被納入歐盟一般預算。
“財政契約”的主要推動者德國總理默克爾在簽字儀式前告訴媒體:“此項條約的簽署將是歐盟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這是我們首次賦予歐洲法院判定一國是否遵守財政紀律的權力。這也釋放了一個信號,那就是我們從債務危機中吸取了教訓,這也將為建立歐洲政治聯盟打下基礎。”
英國首相卡梅倫此前曾表示,英國不加入“財政契約”的原因是它威脅到英國金融業的地位。另外一個沒有簽署“財政契約”的國家捷克的總理內恰斯1日在抵達峰會時説:“捷克拒絕加入是由於加強財政紀律與處罰的基本標準不應該是財政赤字水平,而應該是債務規模。我們還擔心此項條約可能帶來一些政治難題。”
條約簽署後,各國將隨即啟動國內法上的批准程序。分析人士認為,各國是否批准仍存在不確定性。2月28日,愛爾蘭政府宣佈將舉行全民公投,決定是否接受“財政契約”,法國總統薩科齊此前也表示大選前不會將“財政契約”提交議會表決。
歐盟絕大多數成員國在去年12月舉行的冬季峰會上就締結政府間條約以加強財政紀律達成一致。25個成員國在今年1月舉行的歐盟特別峰會上就“財政契約”草案達成一致,並規定只要歐元區12個成員國批准便可付諸實施,而沒有加入的國家將無法獲得歐洲穩定機制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