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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氣價漲聲又起 廣東正制定居民階梯電價方案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2日 09: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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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來,水、電、氣等資源類産品的價格改革都處於“打雷不下雨”的狀態,但2012年宣告將打破這一格局。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能源資源價格改革將“擇機出臺”。近日,各地水電氣價格陸續響起“漲聲”,日前廣州已經舉行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聽證會。昨日起,天津市決定居民自來水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50元。

  業內專家表示,生活類資源産品價格的改革固然有節能減排的壓力,但也相應地為煤炭石油等能源“大改革”探路,為保證物價不過快上漲,改革還應把握價格調整的“度”。

  ○水電氣價格改革先行探路煤炭石油能源大改革

  日前,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能源資源價格改革將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於今年擇機出臺。其中包括電價、成品油、天然氣、農業水價、環保收費等方面的改革。

  對於能源資源價格改革,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告訴本報,目前即將進行的電、氣、水等方面改革,都是能源資源“小打小鬧式改革”,由於它們在國內能源結構中佔比不高,基本約在4%-5%左右。

  根據煤炭行業數據統計,去年國內煤炭産量達35.2億噸,約佔一次能源生産總量78.6%,煤炭消費總量為35.7億噸,約佔一次能源消費總量72.8%。林伯強説,此次改革“既是節能減排倒逼壓力,同時也是試探性的改革,可以為能源佔比高達70%以上的煤炭‘大改革’積累經驗”。

  對於階梯電價方面,事實上,早在2010年10月《階梯電價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就已經出臺,自公佈以來人們對電價如何計算一直充滿了期待。一年多過去,階梯電價終於“敲定”今年開始實施。

  記者了解到,廣東相關部門正在按照發改委指導意見制定階梯電價具體方案,並將在價格聽證後上報批准實施。據悉,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後,廣東80%居民用戶的電價將不會産生變化,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的電費負擔甚至將有所減少,“用電大鱷”家庭將有所增加。

  周望軍表示,過去在計劃經濟時期,長期實行“低物價、低收入、低消費”的模式,資源能源等基礎性産品價格壓得比較低。目前價格改革的重點是理順價格關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引導資源配置的作用,並不能簡單地等同於“漲價”。

  ○各地已在漲水價居民階梯電價正醞釀

  對於能源資源價格,特別是水、電、氣等方面的改革,人們普遍關心的是“價格改革”是否會演變成“價格上漲”,價格上漲幅度又將有多少。

  林伯強表示,電、氣、水等方面改革後,比如實施階梯電價、水價,用水用電大戶將承受一定的價格上漲壓力,但由於所佔CPI比重不太高,因此對CPI的影響不會太大。

  2011年12月初,《關於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出臺,指導意見明確,擬實施的階梯電價分為三檔,覆蓋前80%用戶的電量為第一檔,不作調整;覆蓋前80%-95%之間電量的用戶為第二檔,電價適當提高,每度提價不低於5分錢;超過第二檔電量的用戶為第三檔,每度提價不低於3毛錢。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給記者計算,比如第一檔、第二檔、第三檔電量分別為150度、150-270度、270度以上,第二檔加價為0.05元,第三檔加價為0.3元。若家庭用電量小于150度,電費將不會調整;如果用電量為270度,每月電費將增加6元;若用電量為350度,電費將增加30元。

  業內人士表示,居民階梯電價將改變單一形式的電價格局,電價隨用電量增加呈階梯式遞增。也就是説,消費越多,價格越高。

  對於水價的改革,目前,廣州已經舉行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聽證會,方案一每噸水價最少上調0.7元,方案二上漲0.6元。目前,聽證會代表同意漲價,但怎麼漲尚未確定。此前,長沙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已由1.88元上調至2.58元,武漢市也開始醞釀召開水價調整聽證會。

  除水、電價格調整外,天然氣也開始“蠢蠢欲動”。今年3月1日起,安徽省合肥、馬鞍山等市調整居民生活用氣價格,每方上調0.20元至0.31元不等。

  業內專家表示,目前國家已經決心全力推進資源類産品的價格改革,但在改革過程中必須掌握好“度”,如果水電氣價格上漲幅度太高,則意味著下游生産者與消費者的利益空間受損,同時也會全面抬漲物價。(南方日報記者 彭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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