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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媒報道,深圳市獲准推出個人跨境人民幣匯款服務。29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就境外媒體有關《深圳市將允許個人進行跨境人民幣匯款》的報道發佈澄清公告,稱該報道與事實不符。目前,該支行並未就個人跨境人民幣匯款業務下發文件。
根據現行政策,就個人而言,由於人民幣不是國際結算貨幣,不可以進行跨境人民幣匯款。上述外媒報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一份指導文件中表示,在深圳開展業務的多家中資銀行將獲准向深圳所有個人客戶提供這項新服務,而每人每天可以通過獲准的中資銀行深圳分支機構的賬戶跨境匯款不超過人民幣80000元。
據了解,深圳的幾家中資銀行截至目前沒有接到相關通知。不過,一位相關消息人士也向記者透露,之前深圳確實就推出個人跨境人民幣匯款的可能性曾在小範圍進行過討論,但是最終並未形成出臺的文件。
中國建設銀行高級研究員趙慶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資本項目開放的口子要一點點的打開,但一定要是規範的,若要進行跨境人民幣匯款的試點,也一定是要審核資金的用途,確保資金具備真實使用背景。“一個國家資本項目開放的過程不可逆。隨著我國個人財産比重的不斷增大,個人項目下若大開口子風險很大。”趙慶明強調指出。
在我國,目前,就企業和機構而言,進行跨境人民幣交易的基礎是真實的貿易背景,即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在2009年7月,由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銀監會共同制定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對外公佈。而在2011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地區的銀行和企業可開展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