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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2月28日電(黃深鋼、董彬)日前,杭州市政府辦公廳頒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徵地補償費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規定,杭州今後的徵地補償費將根據國土資源部門的測算,建立全額預存制度。
記者了解到,目前杭州的徵地補償費預存比例是國土資源部門測算補償費用的50%。此次一舉提高到全額預存,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確保徵地補償費及時足額支付到位,防止出現拖欠現象。
為了保證該項徵地費用預存要求的落實,通知要求申請用地單位必須將徵地補償費足額繳入國庫,其繳費憑證將作為建設項目徵地報批的要件。
除去徵地補償費用要全額預存,通知規定杭州市轄內鄉鎮(街道)必須在通知實施的30日內設立村(社區)徵地補償費專用賬戶,並報國土資源部門備案。憑證單獨建賬冊管理,做到徵地補償款專款專用。
此外,通知還要求國土資源部門應依法將徵地補償費直接撥付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通過鄉鎮(街道)或其他部門流轉,以減少中間環節。
據了解,徵地補償款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等多項費用,農民的徵地補償款被拖欠的現象在我國時有發生。
業內人士指出,建立徵地補償費全額預存制度,保證補償費專款專用,減少中間環節,將從根本上防止徵地補償資金被違規挪用、混用、截留、擠佔,切實保障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利益,有利於整個社會的和諧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