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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2月27日電(記者 李彥增) 昨天,記者在多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佈的最新公告發現,北京知蜂堂蜂産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知蜂堂普諾寧思膠囊”因廣告違規在多地被曝光。其中,僅山西省藥監局公佈的違法廣告次數就高達97次。
據山西省藥監局的網站公佈的《2012年第一期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公告》顯示,北京知蜂堂蜂産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知蜂堂蜂膠普諾寧思膠囊從2011年10月1日至15日連續發佈違規廣告78次,2011年12月又在不同電視頻道發佈違規廣告19次,累計違法廣告次數達97次。
事實上,北京知蜂堂蜂産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知蜂堂蜂膠普諾寧思膠囊違規發佈廣告不僅限于在山西。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佈的2012年1月天津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公告顯示,北京知蜂堂蜂産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知蜂堂蜂膠普諾寧思膠囊在2012年1月4至22日在當地報紙、電視發佈違規廣告共42次,廣告中標示的廣告批准文號是京食健廣審(文)第2010080167號。
此外,寧夏藥監局網站發佈的《關於發佈二O一二年第一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的通知》顯示,知蜂堂普諾寧思膠囊廣告違法原因是擅自篡改審批內容。原審批內容:“具有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及免疫調節的保健功能”。違法事實:在廣告中宣稱:“…餐後血糖穩定在7-11之間…”等,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同時使用大量語言描述,使公眾對自身健康産生擔憂、恐懼,誤解,不使用廣告宣傳的保健食品會導致身體健康狀況惡化。違反了《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