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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發展(000628)週五發佈訴訟進展公告,公司旗下兩處財産被繼續查封或凍結,而引發此類糾紛的原因均是往年幾筆不當擔保。
近日,高新發展收到了四川省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廣安市中院”)民事裁定書,繼續查封公司所持有的成都倍特藥業有限公司(下稱“倍特藥業”)2600萬元股權、股息及紅利和公司持有的成都倍特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期限從2012年3月8日起至2013年3月7日止。此外,廣安市中院還裁定,查封、扣押、凍結或劃撥、提取高新發展、成都聚友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聚友網絡”)、成都市國有資産投資經營公司的財産,採取前款措施,所涉財産、收入的價值以人民幣5000萬元為限。
往年資料顯示,2004年高新發展為聚友網絡5筆借款提供了為期1年的連帶責任擔保;2005年1月,高新發展繼續為聚友網絡一筆5000萬元的借款提供為期半年的連帶責任擔保。上述6筆擔保的總金額為1.5億元。遺憾的是,聚友網絡至今未履行還款義務。
因為擔保地雷引爆而使自己受傷的案例,在高新發展身上屢見不鮮。翻閱公司公告,記者發現最近幾年高新發展頻繁發佈訴訟進展公告,而這些訴訟均是因為擔保引起。蹊蹺的是,高新發展居然有一種“見了棺材也不落淚”的精神,在2011年繼續新增擔保。
2011年半年報顯示,除了2004年為聚友網絡提供的擔保沒有履行完畢以外,高新發展還有其他7筆擔保。在這7筆擔保中,有3筆擔保是在2011年上半年新增的。資料顯示,高新發展于6月10日、22日和23日分別為倍特藥業提供3筆借款總額為1300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至此,高新發展實際擔保總額為18189萬元,佔公司同期凈資産16219萬元的112.14%。
“證監會發佈的《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規定,上市公司提供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50%以後的任何擔保,必須經過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股東大會進行審批。”中天銀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王曉飛告訴《大眾證券報》記者:“由此可見,擔保總額超過凈資産50%已經有很大的財務風險了,更何況超過凈資産100%以上呢?” 記者 錢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