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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獲悉,銀監會今天表示,中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不能辦成農村資金的“抽水機”。未來要推動省聯社淡出行政管理職能、強化服務職能,還要大力推進抵押擔保創新,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探索擴大農村抵押擔保物範圍。
據了解,受多種因素制約,中國農村金融存在服務不完善、機構覆蓋少、小微企業融資難等薄弱環節。 2011年,中國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786家,其中村鎮銀行726家,貸款公司10家,農村資金互助社50家。已開業機構各項貸款餘額1316億元,80%以上用於 “三農”和小企業。另據銀監會數據,2011年,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餘額達到14.6萬億元,其中,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佔涉農貸款增量的30%。
在當天舉行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工作會議上,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村金融事關“三農”發展全局,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是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難點和關鍵,今後一個時期,要全面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在具體工作中要把強化“三農”市場定位貫穿始終:一是在審慎性監管中,狠抓風險化解、內部控制建設以及法人監管和屬地監管,切實維護農村金融穩定;二是在結構性改革中,堅持股份制改革方向,支持綜合採取市場化和地方政府支持等手段處置歷史包袱,全面實施支持優先服務“三農”的股東承諾制,著力打造定位 “三農”的産權基礎,推動省聯社淡出行政管理職能、強化服務職能,著力探索穩定縣域的體制保障;三是在特色化轉型中,大力推進抵押擔保創新,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探索擴大農村抵押擔保物範圍。督促規範業務收費,切實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有效降低農村借款人財務負擔,指導推行陽光信貸,實現農戶貸款的標準化、流程化,並逐步推廣至農村小微企業領域,協調加大對“三農”金融服務的政策支持,不斷完善支農服務風險的分散、轉移和補償機制;四是在共享式發展中,著力加大對“三農”發展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小規模農業生産、糧食生産發展、農業結構調整、擴大農村消費。(記者侯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