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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家網】近日有消息稱,外地戶籍居民持長期居住證滿三年,可享受上海本地戶籍居民的同等購房資質,此類外地戶籍居民可以購買第二套房。
對此,上海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業已實行的限購政策的一部分,但上海市的住房限售政策沒有改變。上海市將繼續貫徹國家關於房地産調控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政策不改變,力度也不放鬆。
為落實新“國八條”,2011年1月底,上海明確住房限購令細則,規定對當地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在當地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對此,上海市房管局解釋,所謂上海戶籍家庭的概念是指具有上海常住戶口,包括持有上海長期居住證連續滿3年以上的居民家庭。
持長期居住證滿三年的外地戶籍居民可以購買第二套房,對一些外來務工但沒有上海市戶口的居民來説是利好消息,但是據權威信息顯示,持居住證滿三年購買第二套房産,在房産稅方面還是與上海本地戶籍家庭有所區別,非本地戶籍人員來上海購房需要全額繳納房産稅。而上海戶籍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住房,可享受合併計算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免徵房産稅的政策優惠。
不僅僅上上海,據媒體報道,天津、三亞、佛山、長春等多個城市均存在變相放鬆限購令跡象。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2011年以來樓市與土地市場低迷,給地方政府償債帶來很大壓力,不少執行限購政策的城市存在"鬆綁"衝動。受制于財政壓力,地方政府存在弱化執行限購政策的利益驅動,房地産調控政策的落實可能會面臨更多困難。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與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2012年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與其他相關債務三類共計達1.84萬億元。樓市與土地市場低迷,而其他收入尚未填上,這將對地方政府償債帶來很大壓力。受制于財政壓力,地方政府存在弱化執行限購等調控政策的利益驅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