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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史上第一起證券公司分析師利用職務之便從事“搶帽子”的操縱市場案日前被正式通報。筆者認為,“葉志剛案”的真正意義一方面是表明證監會對這種“搶帽子”的操縱案件的零容忍態度,另一方面則是給行業內的分析師以警示,下筆之前一定要三思,以誠信執業為根本。
證券分析師由於扮演市場觀察者和參與者的雙重身份,原本應該堅持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其所發佈的研究報告本應是一件嚴謹的事情。但是,頻頻曝出的負面消息使得證券分析師的可信度大打折扣,甚至有投資者將證券分析師發佈的研報當做“反向指標”來運用。
2011年以來,自中國寶安的“石墨門”始,中國證券市場券商研報的發佈亂象叢生,令人瞠目結舌的券商研報屢屢出現,遭到市場的普遍質疑。不靠譜的研究報告讓投資者失去準確判斷的同時,也讓券商們臉面全無,凈化中國證券市場信息環境的需求顯得愈發迫切。
從成熟市場尤其是美國市場的情況來看,證券分析師對於某個公司的評價可以往好的方向來説,但是出現過度誇張甚至是數據的失實和造假是絕對不允許的。
從法律方面來看,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投資諮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而證監會頒布的《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也明確規定,發佈研報必須遵循獨立、客觀、公平、審慎原則,有效防範利益衝突,公平對待發佈對象,禁止傳播虛假、不實、誤導性信息,禁止從事或者參與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活動。
但是,仍有部分分析師在利益的驅使下鋌而走險,“葉志剛案”就是一個很好的反面教材,這個昔日的明星分析師成為了目前的市場禁入者。
有消息稱,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的主導下,券商研究報告的規範文件即將出臺,預計本週徵求意見稿有望討論定稿。證券分析師的行為準則也將出臺。此外,中國證券業協會將組織各家證券公司分管發佈研究報告業務的負責人參加3月中旬舉辦的培訓會。
對證券分析師和研究報告進行規範是非常必要的。不過,筆者認為,更重要的是證券分析師要建立起誠信執業的理念,誠信約束才是關鍵約束。與此同時,投資者在面對眾多的券商研究報告的時候,也要擦亮眼睛,要把券商的研究報告僅僅作為投資參考的工具,作為分析素材,拋開單純對結論的關注,深入研究報告的內在邏輯,用自己的頭腦做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