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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審批,以《香港商報》的名義大肆進行有償新聞等違法活動的所謂“《香港商報》寧夏辦事處”屬非法報刊機構。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已依法對該機構予以取締,對其非法發行的報紙予以查扣。
據新華網報道,2011年,根據群眾舉報,寧夏回族自治區“掃黃打非”辦公室和自治區公安廳成立調查組,對所謂“《香港商報》寧夏辦事處”進行了深入調查。經查,該機構在未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批、備案、註冊的情況下,擅自聘用不具有新聞采編資格的社會人員,設立“新聞部”、“財經部”,大肆拉贊助、做專版,社會影響十分惡劣。“站長”趙某某為無新聞記者證的假記者。
該機構的行為違反了《報刊記者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寧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決定,終止“《香港商報》寧夏辦事處”在寧夏的一切活動,並將其非法發行的報紙全數查扣。在調查中,《香港商報》表示未曾在寧夏設立辦事處,該機構負責人及其活動與《香港商報》無關。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