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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報曾報道長航鳳凰(000520)“穿越賣船”,此舉被財務人士解讀為“暗藏財務玄機”。日前,又有財務人士表示,長航鳳凰此前就玩過“穿越拿補貼”,把在2011年拿到的財政返還款,穿越時空送到2010年12月31日之前,因此逃過ST命運。
2011年1月6日,長航鳳凰公告,公司股票自7日起開始停牌,停牌事由為“收到財政返還款及其他補助款”,該停牌事項被多位市場人士認為“事關戴帽”。
長航鳳凰于2011年2月10日復牌,同日發佈的兩則公告,其一是長航鳳凰公告2010年年度公司陸續收到搬遷賠償款4000萬元,財政返還款1190.87萬元。其二是公司發佈2010年業績預告.
根據長航鳳凰公告和《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關於長航鳳凰收到搬遷補償款等會計處理意見的説明》,長航鳳凰收到搬遷補償款有具體日期,而關於收到財政返還款則沒有具體日期,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皆用了含糊的“陸續收到”。
而根據相關會計準則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規則》,公司收到財政返還款應該“及時”公告。所謂“及時”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觸及披露時點的兩個交易日內。也就是説,如果長航鳳凰執行上述規則,則其收到上述財政返還款的具體時間,即使往前回溯10日,也還是在2011年,不可能早于2010年12月31日。
長航鳳凰的財務報表編制基礎是權責發生制,需要確認政府補償補貼存在。即使按收付實現制,12月28日和30日收到拆遷款項,及時發佈臨時公告即可。
“蹊蹺的停牌等待,語焉不詳的時間描述,與確認款項同時發佈的業績預告,這一切異常現象,要麼表明款項實難到位,要麼表明會計師事務所很糾結本次會計處理。而長航鳳凰最終確認的2010年凈利1198萬元,與這一筆財政返還款的數目是無限接近。”一位不願具名的會計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無論如何,長航鳳凰欠投資者一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