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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與蘋果之間關於iPad商標在大陸使用權的歸屬爭奪進一步升級。昨天,唯冠董事長楊榮山,唯冠債權重組顧問、和君創業總裁李肅以及唯冠律師馬東曉在北京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針對蘋果週二晚間發表的聲明給出回應,並指責蘋果當年運用欺詐嫌疑的手段獲取了唯冠在全球多個地區的iPad商標使用權。對此,截至記者發稿時,蘋果中國及總部方面未就此事予以回應。
楊榮山稱已售商標不包括內地部分
楊榮山表示,唯冠與蘋果第一季過招始於2003年。當年,蘋果在歐洲註冊iPod商標時,因為“iPod”與“iPad”兩個商標有很大的相似性,唯冠花了很多精力和費用運用法律手段去阻止蘋果,但是訴訟費用開支巨大最後無奈選擇放棄。楊榮山繼續回憶,到了2008年,蘋果公司經過“精心設計”,在英國成立了一家名稱為IPApplication Development的公司(以下簡稱“英國IP公司”),主動與唯冠聯絡,説公司簡稱(IPAD)與iPad商標很相似,要求購買iPad商標,並且承諾不會開發與唯冠産品類似的電子産品。
楊榮山説,英國IP公司最初出價是2萬英鎊,自己當即表示不能接受,“連註冊費都不止這個數”。不過,後來英國IP公司向唯冠發了一封郵件,稱這一價格合適,同時表示“如果不賣,就會發起法律訴訟。”楊榮山表示,2009年唯冠出現財務危機,公司正在打算收縮海外業務,公司內部則主張賣掉iPad商標,因為如果發生訴訟,公司要花很多律師費等應訴費用。
於是,2009年12月,楊榮山授權員工麥世宏簽署相關協議,將唯冠手中握有的多個地區iPad商標的全部權益以3.5萬英鎊的價格轉讓給英國IP公司,但是其中並不包括在中國大陸的權益。而此後,蘋果以10美元的價格從英國IP公司購入了上述iPad商標,並且推出了iPad産品。楊榮山因此認為,蘋果不僅現在存在著侵犯唯冠在中國大陸擁有iPad商標的權益,而且在當年的交易當中存在著欺詐行為。
楊榮山否認惡意搶注商標
在昨天的發佈會上,楊榮山還作出兩點澄清:一是唯冠1998年就在全球多個地方註冊了iPad商標,並且以此命名了自己的一款臺式電腦産品,不屬於惡意搶注商標;二是針對外界所謂“唯冠欲向蘋果索賠百億元”,楊榮山表示目前為止唯冠沒有向蘋果提出一分錢的索賠要求,只是要求蘋果停止在中國大陸市場的侵權行為。
爭議1
唯冠拒絕履行協議?
蘋果在週二晚間發表的聲明稱,“多年前,我們購買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議。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我們在中國大陸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唯冠在昨天回應稱,iPad中國商標沒有賣給蘋果是當年蘋果公司承認的事實,雙方進行了長時期的轉讓談判。2010年八家銀行查封唯冠深圳公司後,蘋果還派律師與八家銀行協調有償轉讓該商標。蘋果公司強行使用後不承認當年的談判。
爭議2
香港法院裁定支持蘋果?
昨天,網上爆出香港法院判決書稱,唯冠的行為帶有因陷入財務絕境而驅動的共謀味道,有理由相信該公司拒絕履行移交iPad在中國商標的義務,從而違背了與蘋果之間協議的規定。
對此,唯冠回應稱,香港法院為雙方的合同糾紛根本還沒有開庭。